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52
多项选择题
1.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的条件有(A,B,D)
A. “物理上的独立性”
B. “功能上的独立性”
C. 能够依法转让
D. 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解析:本题考点为专有权。专有权即专有部分所有权,系空间所有权,是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可自由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构造上的独立性,即“物理上的独立性”,从而能够明确区分;二是利用上的独立性,即“功能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是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故本题选ABD。
2.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 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 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C,D)
A. 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
B. 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元属于甲
C. 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D. 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
解析:本题考点为提供劳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所述甲乙之间很显然属于行纪合同。A选项错误。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l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本题中,乙将该仪器以3 500元卖给了丙,高于委托价500元,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归甲所有。B选项正确。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C选项正确。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故100元费用,由行纪人乙承担。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BCD。
3.下列关于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有(C,D)
A.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不得离婚
B.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所在部队同意
C.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D.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解析:本题考点为诉讼离婚。《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A选项、B选项错误。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C选项正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CD。
4.按特殊性质,商标可以分为( )。(A,B,C,D)
A. 证明商标
B. 防御商标
C. 联合商标
D. 驰名商标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的分类及其标准。
5.在我国,采用行政许可主义设立的法人是( )。(B,C)
A. 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C. 非公司企业法人
D. 机关法人
解析:在我国,不同类型的法人采用不同的法人设立原则。股份有限公司与非公司企业法人仍然采用行政许可主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严格准则主义,机关法人采用强制设立主义。因此,A、D是错误的,B、C是正确答案。
6.不动产可以适用的制度有( )。(A,C,D)
A. 登记
B. 先占
C. 抵押
D. 善意取得
解析: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适用先占的客体只能是动产;抵押权的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善意取得既可以适用动产,也可以适用不动产。
7.抵押权是( )。(A,B,C)
A. 他物权
B. 担保物权
C. 从物权
D. 用益物权
解析: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定限物权,因此是他物权、担保物权、从物权,但不是用益物权。D是错误的,ABC均为正确答案。
8.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A,B,D)
A. 他物权
B. 主物权
C. 担保物权
D. 用益物权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而不是担保物权。它可以独立存在,因此是主物权。C是错误的,A、B、D均为正确答案。
9.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有(A,C,D)
A. 有因行为如原因不存在,则行为无效
B. 无因行为的产生一般没有原因
C. 负担行为主要产生请求权
D. 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与原因的关系为标准进行的划分。区分的意义主要在于:有因行为如原因不存在,则行为无效;而无因行为,原因不存在或者有瑕疵不影响行为的效力。有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原因不可分离的行为。所谓原因就是民事行为的目的。无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原因可以分离,不以原因为要素的行为。例如票据行为就是无因行为。无因行为并非没有原因,而是指原因无效并不影响行为的效力。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果的不同为标准进行的划分。区分的意义主要在于:负担行为主要产生请求权,处分行为则是直接完成权利
本文档预览:3000字符,共10112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