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
单项选择题
1.(2009年真题)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B)
A. 丈夫
B. 公婆
C. 自己的父母
D. 夫家的祖辈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婚姻制度。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另三个选项,为丈夫守孝则无所谓丈夫休妻了,嫁入夫家之后再为自己父母守孝是不合礼法的,再者,通常守孝都是儿子为父母或者长孙为祖父母,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则首要的是公婆,而且祖辈的概念太宽泛,所以只能是B选项。类似“七出三不去”这样长期延续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2.(2009年真题)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D)
A. 惯犯
B. 偶犯
C. 故意
D. 过失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主要刑法原则。史籍中,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古书上的生僻字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有些只能简单记忆。现代法律概念在古代的名称是考试重点。
3.(2010年真题)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区分,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A)
A. 讼
B. 告
C. 狱
D. 诉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司法制度。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词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有所区分。其中“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狱”与“讼”,大致相当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同,所以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别。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作“断狱”。跟当代法律制度有对比的知识点一定是重点。
4.(2011年真题)比较完善的赎刑制度最早见于(C)
A. 禹刑
B. 汤刑
C. 吕刑
D. 法经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立法概况中的《吕刑》。西周经成康之治后,至穆王时国势渐衰,财政拮据。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它应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吕刑》继承并贯彻了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以苗民无德滥刑而亡国绝祀的历史教训说明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强调必须以德教为本,用刑适中(“明于刑之中”),提出惩罚与罪行相符(“其罪惟均,其审克之”“上下比罪”),结合具体案情灵活处断(“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权”)、案情不能确定时从轻不从重(“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等审案原则,还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办法,赎刑由此开始制度化。可以结合西周的法律思想的内容如明德慎罚、罪刑相符等来理解和记忆《吕刑》中的内容。《禹刑》《汤刑》分别是夏、商时期法律的总称,《法经》是李悝在魏国颁布的成文法,上述都有其时代背景的特点,均可结合理解。重要法典中的特别或者开创性内容一定是考试重点。
5.(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D)
A. 三宥之法
B. 三风十愆
C. 三赦之法
D. 五过之疵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主要罪名。本题也可以将另外三个概念比较记忆:“三宥之法”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周礼.秋官.司剌》载有三宥之法:“壹宥日不识,再宥日过失,三宥日遗忘。”“三风十愆”之规定,即官吏有巫风(庭内起舞、沉溺酒歌等)、淫风(贪求财物、迷恋美色、狩猎不休等)、乱风(蔑视圣人教训、拒绝忠直劝告、疏远贤德高士、亲近庇护小人等)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行为者,将受到墨刑等的处罚。“三赦之法”是针对老幼愚笨者的宽大处理、赦免其罪,“三赦”:“一日幼弱,二日老耄,三日意愚”,此三者除犯故意杀人罪外,一般皆赦免其罪。“五过之疵”即司法官的五种罪过:“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有特色的具体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
6.(2014年真题)我国奴隶制的五刑为(C)
A. 笞、杖、徒、流、徙
B. 昏、墨、贼、赎、鞭
C. 墨、劓、剕、宫、大辟
D. 折杖、充军、刺配、迁徙、凌迟
解析:本题考点为有关商朝刑事立法中的奴隶制五刑。五刑制度在我国古代是流传并发展变化的: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曹魏恢复五刑后,到晋代五刑变为死、徒、笞、罚金、赎刑;北魏五刑为死、流、徒、鞭、杖;北周五刑为杖、鞭、徒、流、死;隋朝《开皇律》最终形成封建制五刑为笞、杖、徒、流、死。此类在一定沿革基础上不断发展的制度,一定是重点,而且要特别注意梳理发展变化的特点,以便不同时期比较记忆和区分。
7.(2016年真题)宋代文学家苏轼曾感叹“三风十愆古所戒,不必骊山可亡国。”其中“三风十愆”指的是官吏中盛行的“巫风”、“淫风”和“乱风”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不良行为。我国古代已有针对“三风十愆”处墨刑的惩罚性规定,作出该规定的朝代是(A)
A. 商朝
B. 西周
C. 秦朝
D. 唐朝
解析:本题考点为夏商法律制度中的“三风十愆”。此类纯识记性题目,并无太多理解技巧,但是由此可见教材中出现的类似于“三风十愆”“七出三不去”“五刑”“九刑”这样的概念都应该知道其内涵及出现或盛行的朝代、时期。
8.(2016年真题)《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该法典中具有诉讼性质的篇目是(A)
A. 《网法》与《捕法》
B. 《网法》与《杂法》
C. 《杂法》与《具法》
D. 《捕法》与《具法》
解析:本题考点为战国法律制度中的《法经》。在篇目结构上,《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网法》《捕法》两篇属于诉讼法的范围。对于其他各篇的内容及属性,也需要基本掌握。
9.(2017年真题)《左传》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其中“贼”指的是(B)
A. 掠人之美
B. 杀人无忌
C. 贪以败官
D. 寇攘奸宄
解析:本题考点为夏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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