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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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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0

单项选择题

1.(2005年真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的产品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B)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 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本题考点为诚实信用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的过程中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本题中,甲方明知乙方一贯需要交流电机,却以直流电机交货,这种行为属于不诚信的行为。故本题选B。

2.(2012年真题)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C)

A. 赵某的房屋和门

B. 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

C. 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 周某的汽车和车轮

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在为同一所有人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即为主物,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即为从物。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主物与从物应归同一人,主物和从物须在物理上可以分离,两物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且主物离开从物不损害主物的独立用途,从物离开主物则失去其本来的价值。房屋和门在物理上一般不可分,故A错误。B错误,因为手表和表带不属于同一人。汽车和车轮在物理上一般不可分,D错误。事实上,A、D两项构成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而非主从关系。故本题选C。

3.(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B)

A. 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

B.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

C. 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

D. 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

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恋爱关系不受法律调整,故A错误。C选项中,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其实是内部的业务指导关系,不同于法律调整的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D选项中,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属于行政管理关系。故本题选B。

4.(2017年真题)下列事实中,能引起甲、乙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D)

A. 甲向乙问路,乙因疏忽指错方向

B. 甲赌博输给乙2万元并当场给付

C. 甲、乙约定某日商谈“互联网+创意”合作合同

D. 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造成损失3000元

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客观现象是否成为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时间的经过、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战争和封锁禁运,人的出生、死亡、成年、失踪、精神失常等,都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因而属于法律事实。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D选项甲开车撞断乙公司的输电线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引起侵权之债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故本题选D。

5.(2012年真题)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法定情形是(B)

A. 发生紧急情况

B. 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C. 经被监护人同意

D. 经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同意

解析:本题考点为监护人的职责。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民法总则》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本题选B。

6.(2012年真题)某童星15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D)

A. 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

B. 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

C. 购买价格2万元的摄像机

D. 接受10万元的现金赠与

解析:本题考点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自然人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大类:一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某童星的演出收入虽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但其只有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故A、B、C均无效。本题选D。《民法总则》中关于自然人限制行为能力的规定与《民法通则》不同,提醒考生注意掌握。

7.(2013年真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B)

A. 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解析:本题考点为自然人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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