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2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哪项(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D)
A. 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
B. 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 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D. 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解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D项体现了刑法中对过失犯的处罚相较于故意犯更为宽大的原则,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B、C项中是对具有特殊身份、处于特殊阶段的人在刑法适用、刑罚适用上的特殊规定,与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无关,B、C项错误。A项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无关,错误。
2.《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2题)(D)
A. 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
B. 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
C. 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
D. 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
解析:《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既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该“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但书”的基本理念是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但书”的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因此D项正确,ABC项错误。“但书”是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而不是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在父亲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拒绝予以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6题,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D)
A. 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B. 职务要求的义务
C. 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D.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解析:不作为构成犯罪相对于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几个的前提条件,第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例如《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条件下的扶养、抚养和赡养的义务。(2)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例如,国家工作人员有履行相应职责的义务,值勤消防人员有扑灭火灾的义务。(3)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例如,监护人对自己监护下的精神病人,在发生侵害法益的危险时,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将弃婴抱回家中的人,对该婴儿负有的抚养义务。
(4)行为人自己先前行为具有发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例如使他人跌落水中有溺死的危险的,即负有救护义务。本题中甲拒绝照料病重的父亲,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情况下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因此属于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选D。
4.甲(15周岁)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后,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5题)(C)
A. 抢劫罪
B. 盗窃罪
C. 故意伤害罪
D. 过失致人死亡罪
解析: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本题答案为C。
5.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D)
A. 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 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 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 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解析: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可以划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罪过,即故意和过失,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要素。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故意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过失也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答案选D。
6.消防队员甲在执行灭火任务中,担心被大火毁容,逃离火灾现场。甲的行为( )(2008年基础课单选第5题)(C)
A. 属于紧急避险
B. 属于紧急避险过当
C. 不成立紧急避险
D. 属于假想避险
解析: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但是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本题中消防队员甲在职务上负有灭火的特殊义务,不能适用紧急避险而不灭火。甲逃离火场的行为不成立紧急避险,C项正确,A项错误。甲不是紧急避险,自然也不属于避险过当,B项错误。甲不是假想避险,因为有真实的危险——火灾发生,D项错误。
7.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人“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2015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7题)(B)
A. 故意杀人罪(既遂)
B. 故意杀人罪(未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投放危险物质罪
解析:甲在主观上具有杀死其父亲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向其父亲饮食中投放毒药的行为,但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其杀死父亲的行为未能得逞,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甲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为甲父亲的死亡结果与甲的投毒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A项错误。甲在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不成立过失犯罪,C项错误。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客观行为向其父亲的饮食中投放毒品针对的对象也是其父亲一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甲不
本文档预览:3000字符,共9498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