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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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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5

单项选择题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D)

A. 司法解释

B. 文理解释

C. 目的解释

D. 扩大解释

解析: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本题中将“暴力劫取”解释为“抢夺”超出了“抢夺”的字面含义,扩大了“抢夺”的词义范围,属于扩大解释。D项正确,B项错误。目的解释分为主观目的解释和客观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是探求立法者立法时的真实意思,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客观目的解释认为法律从颁布之日起,就有自身的目的。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探求这一个内在于法律的目标。题干中法院的解释不是目的解释,C项错误。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在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司法解释。本题中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暴力截取”解释为“抢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不是司法解释,A项错误。

2.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5题)(A)

A. 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

B. 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

C. 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

D. 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解析: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二者间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故A项正确。犯罪对象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性构成要素,C项错误。犯罪对象不具有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功能,B项错误。D项是犯罪客体,不是犯罪对象。

3.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是( )(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题)(D)

A. 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

B. 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急病死亡

C. 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死亡

D. 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

解析:A项甲劝乙去山区旅行,乙因汽车坠崖而死亡,乙的死亡与汽车坠崖有因果关系,与甲的劝说行为没有必然联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A项错误。B项甲是迷信犯,“作法”诅咒本身不会导致他人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项错误。C项乙的死亡是由于被高楼坠落的花盆砸中,甲只是致乙轻伤,花盆砸中乙是介入因素,中断了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项错误。D项因为甲的追赶导致乙迫不得已跳入水中溺水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介入因素,没有甲的追赶乙就不会跳入水中,也就不会死亡,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D项正确。本题选D。

4.下列选项,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的是( )(2018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3题,2018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题)(D)

A. 放火罪

B. 虐待罪

C. 危险驾驶罪

D. 食品监管渎职罪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本题选D。

5.甲、乙在街头因琐事斗殴,甲感到自己不是乙的对手,转身逃跑,乙紧追不舍。路人丙见状,跑上前想阻止乙追打甲。甲误认为丙是乙的同伙,挥棍打丙,致其重伤。在本案中,甲打伤丙的行为在刑法中属于( )(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0题)(A)

A. 假想防卫

B. 防卫过当

C. 防卫不适时

D. 正当防卫

解析: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本题中丙欲帮甲,而不是侵害甲的合法权益,因此并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甲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是假想防卫,A项正确。

6.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11题)(C)

A. 甲为劫财而将受害人骗到预定地点

B. 乙为劫财而埋伏在阴暗处等候被害人出现

C. 丙为劫财而在被害人饮料中投放麻醉药

D. 丁为劫财而购买了一把匕首

解析:实行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符合分则各本条规定的某一犯罪行为。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的实质区别在于:能否直接侵害犯罪客体。A项甲将受害人骗到预定地点,但还没有实施抢劫行为,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B项乙在阴暗处埋伏,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D项丁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是犯罪预备。C项丙已经在被害人饮料中投放麻药,投放麻药的行为可以使被害人不能反抗,足以直接侵害犯罪客体,是实行行为,C项正确。

7.下列情形中,不得适用假释的是(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3题)(C)

A. 因诈骗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B. 因叛逃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C. 因放火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D. 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解析:《刑法》第8l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C项正确。

8.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3题)(B)

A. 甲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出售给外国间谍组织

B. 乙在境外参加外国间谍组织,回国后没来得及从事收集情报工作即被抓获

C. 丙为境外的公司刺探国内公司的相关商业秘密,尚未送出该秘密即被抓获

D. 丁将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国家秘密上传到互联网上,该秘密被外国间谍组织获取

解析:所谓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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