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是( )(2010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题)(D)
A. 概括性
B. 规范性
C. 抽象性
D. 国家强制性
解析: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但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特征,D项正确。所有的社会规范都具有概括性、规范性和抽象性。
2.下列法学家中,把法律比作语言和风俗,主张法是民族精神之体现的是( )(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题)(C)
A. 格劳秀斯
B. 黑格尔
C. 萨维尼
D. 奥斯丁
解析:萨维尼主张民族精神论,他主张法就像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本题答案选C。格劳秀斯主张理性论。黑格尔是德国古典法哲学派,提倡自由意志。奥斯丁是分析法学的创始人,提出了“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3.从法系角度看,我国澳门地区近代以来的法律属于( )(2010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6题)(B)
A. 普通法法系
B. 大陆法系
C. 中华法系
D. 社会主义法系
解析: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属于大陆法系。B项正确。
4.甲故意杀人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法院依法判处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法的作用理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题)(C)
A. 甲畏罪潜逃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B. 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而非法的教育作用
C. 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也体现了法的社会作用
D. 有人认为甲畏罪潜逃应罪加一等,该观点体现了法的预测而非评价作用
解析: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导向和引导的作用。法律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没有引导甲畏罪潜逃,而是引导人们不要杀人,甲畏罪潜逃没有体现法的指引作用,A项错误。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对甲的强制作用,也体现了对一般人的教育作用,B项错误。该法院的判决不仅体现了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也体现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人身安全的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C项正确。人们的看法体现法的评价作用而不是预测作用,D项错误。
5.“和为贵”是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该理念的当代意义和价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9题,2018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题)(B)
A. “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无法兼容
B. “和为贵”对调解制度的实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C. “和为贵”观念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
D. 信访制度是“和为贵”在当代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体现
解析:“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可以兼容,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可以积极推进调解制度的实施,B项正确,AC项错误。信访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方法,是公民主张自己权利的一种渠道,但不是“和为贵”的体现,D项错误。
6.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2题)(C)
A. 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B. 某高校制定的《大学生行为守则》
C.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条例》
D. 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的购销合同
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相应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性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在于能否反复使用,能否普遍适用。本题中A项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BD项不是法律文件。C项是法律,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本题选C。
7.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5题)(C)
A. 该法律条文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
B. 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属于确定性规则
C. 1997年3月14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
D. 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刑罚
解析:法律生效的时间主要有三种形式: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法律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1997年《刑法》的公布时间是3月14日,但是生效时间是10月1日。10月1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题干中的条文裁判,而非3月14日。本题应选C。A项说法正确,本条是“勿为”模式,即不要杀人。B项说法正确,本条是确定性规则,不需要援引其他规则就能确定。D项说法正确,刑罚的排序将死刑排在最前面,就是要求法官优先适用较重刑罚。
8.下列关于法律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0题)(A)
A. 公法和私法的界限在当代呈现出日益模糊的趋势
B. 普通法是在对衡平法修改和补充的基础上形成的
C.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由古罗马法学家盖尤斯提出
D. 一般而言,普通法相当于私法,衡平法相当于公法
解析:在当代,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A项正确。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B项错误。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最早由古罗马学家乌尔比安提出,C项错误。普通法与私法、衡平法与公法没有对应关系,衡平法也有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判例,D项错误。
9.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划分为( )(2012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题)(B)
A.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 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 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 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解析: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B项正确。
10.下列法律概念中,属于客体概念的是( )(2009综合课单选第1题)(C)
A. 原告
B. 人民法院
C. 动产
D. 不可抗力
解析:法律概念中的客体概念是用以表达各种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概念,如动产、主物、支票等。因此
本文档预览:3000字符,共9055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