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4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1题)(B)
A. 王某报考公务员
B. 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C. 崔某请李某吃饭
D. 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本题中,仅有B项中孙某搭建房屋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因此是民事法律事实。
2.甲、乙结婚多年。某日,甲外出后失踪,乙四处寻找仍无结果。五年后,乙欲与丙登记结婚。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4题)(D)
A. 乙、丙二人可以直接登记结婚
B. 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丙登记结婚
C. 丙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乙登记结婚
D. 乙可以起诉请求与甲解除婚姻关系,待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再与丙登记结婚
解析:甲虽然失踪五年,但是在被宣告死亡前,甲乙的婚姻关系仍成立,乙不能再与丙结婚,A项错误;乙并不是只能宣告甲死亡,也可以宣告甲失踪,或者直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B项的说法过于绝对;丙不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因为丙不是甲的利害关系人,C项错误。D项正确。
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5000元。此损害应当( )(2009年基础课单选第33题)(B)
A. 由甲、丙共同承担
B. 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C. 由甲全部承担
D. 由乙自行承担
解析: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约定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行为或组织形式。《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乙在经营活动中受伤,尽管是由于其个人违章操作导致,但依然应认定为合伙经营过程中的损害,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B项正确。
4.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2008年基础课单选第49题)(A)
A. 生命权受到非法侵害
B. 名称权受到非法侵害
C. 合同债权受到非法侵害
D. 承包经营权受到非法侵害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A项正确。
5.某电影厂以纪实手法拍摄影片,拍摄街头实景时将报刊摊主汪某摄人镜头,并有3秒钟形象定格。影片公映后,汪某因此屡遭他人调侃,心生不悦。电影厂的行为( )(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4题)(A)
A. 不构成侵权
B. 侵犯了汪某的肖像权
C. 侵犯了汪某的名誉权
D. 侵犯了汪某的隐私权
解析:电影厂以纪实手法拍摄影片,没有恶意损毁、丑化、玷污汪某的形象,没有恶意贬损或损害汪某的名誉,是他人合法使用肖像的行为,不构成侵权,A项正确。
6.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 )(2008年基础课单选第39题)(C)
A. 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
B. 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
C.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
D. 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解析: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支配、收益的权利。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支配的物权,是所有人在法定限度内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所有权是物权,是绝对法律关系,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所有权的客体是动产和不动产,是物,不包括行为,C项错误,本题选C。
7.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该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0题)(B)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解析:依据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可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本题中,甲作为所有权人,对相机的占有是自主占有;丙偷盗了相机并进行处分,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得相机,都是自主占有。乙为甲保管相机,不是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进行占有,是他主占有,B项正确。
8.甲与乙约定:由甲从乙拍摄的照片中选择150幅,供出版之用。为出版的必要,出版社将甲选出的部分照片作了修剪。出版物封面标明“甲著”,封底标明“乙摄影”。本案中,出版社的行为( )(2010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6题)(D)
A. 既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也侵害乙的署名权
B. 未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也未侵害乙的署名权
C. 未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但侵害乙的署名权
D. 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未侵害乙的署名权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所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本题中,甲经乙的同意选择乙拍的照片进行出版,该出版物属于汇编作品,甲对其享有著作权。出版社在封面标明“甲著”,并未侵害乙的署名权。出版社对乙的作品未经同意进行修剪,侵害乙的作品的完整权。本题选D。
9.甲未经乙许可,将乙的摄影作品《晚年》临摹成一幅相同主题的油画。甲在临摹时,对背景作了细微改动,以之参加比赛并获奖。甲以该油画参赛的行为( )(2013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9题)(C)
A. 属于合法行为,其油画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
B. 属于合法行为,但其油画与他人作品实质相似,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C. 构成侵权行为,但其油画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
D. 构成侵权行为,其油画不具有独创性,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解析:本题中甲临摹乙摄影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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