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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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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

单项选择题

1.(2011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体现出法的评价作用的是(C)

A. 金某说:“我的邻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

B. 魏某说:“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C. 陶某说:“贪官田某枉法获刑,罪有应得。”

D. 姜某说:“侵权责任法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中的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关键点在于法是作为一个评价标准来判断他人的行为合法与否。金某关于张法官孝顺与否的评价属于道德评价,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因而不能体现法的评价作用,A选项错误;魏某的说法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评价,是一种成果大小的评价,也不涉及合法与否的评价,B选项错误;姜某的说法是对侵权责任法的好坏长短的评价,而不是对某人行为的合法与否的评价,D选项错误;陶某的说法是以刑法为标准评价贪官田某的枉法行为,属于法的评价作用,C选项正确。

2.(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纹的表述,正确的是(B)

A. 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

B. 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

C. 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

D. 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

解析:本题是一个综合性考题,考点涉及《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一节法的规范作用:第五章第四节法的时间效力;第七章第一节法律规则、第二节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原则,不像法律规则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题干中显然有明确的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故而属于法律规则,A选项错误;指引作用是法的作用之一,作为法律规则,题干中的规定肯定具有指引作用,B选项正确;顾名思义,禁止性规定必然是禁止人们做一定行为的规则,题干中的规定并未涉及禁止,C选项错误;上述条款并未涉及合同法的溯及力问题,而是关于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因而D选项错误。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通常是: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2005年真题)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D)

A. 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 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代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 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 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七章第一节中的立法体制的概念、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法律体系的概念以及第五章第一节中的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我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而不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特指国务院在法定职权内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而在我国,国务院并非立法机关,其所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可能成为法律渊源的主体,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制定法才是法律渊源的主体,A选项错误。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显然是从狭义上使用的,否则可以将所有的法律渊源都包括进去,与其他法律渊源并列则有逻辑上的错误,B选项错误。我国的立法体制上看,立法权是“既统一又分层次”的,即立法权统一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虽然根据“分层次”的特点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规,但另一方面必须坚持统一,即将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而不仅仅是备案,C选项错误——此外,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需报自治区人大批准即可。根据法律体系的定义,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或者认可的国际惯例等国际法规范却是我国法律渊源的内容之一,D选项正确。

4.(2016年真题)2013年5月,某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运输毒品2千克,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其无期徒刑。该案所体现的我国法律效力的原则是(C)

A. 属人主义

B. 保护主义

C. 属地主义

D. 折中主义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二节法的效力范围中的对人效力的四种原则: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折中主义。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对外国人,即便其身在该国内也不适用。属地主义,即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管辖领域内的人一律适用本国法律。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是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折中主义,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题干所述外国人在我国境内亦即我国管辖领域内从事贩毒的违法行为,强调的是被我国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因而属于属地主义原则的运用,C选项正确。

5.(2008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类别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 程序法有助于实体法的实现

B. 合同法相对于民法而言是特别法

C.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程序法

D. 行政法与刑法都是公法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三节中的法律的特殊分类。程序法是关于实体法实现的方式和:步骤的法律,可以让实体法更规范有序地实现,A选项表述正确;合同法是专门针对合同关系这一特定民事关系的法律,故而相对民法而言是特别法,B选项表述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显然是关于消费关系中销售者和消费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尤其是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法律,是典型的实体法,C选项表述错误;刑法与行政法都是调整国家整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与普通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法律,而不是单纯的私人关系的法律,故而属于公法,D选项表述正确。

6.(200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是(D)

A. 国际条约

B. 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C. 国务院的《粮食收购条例》

D.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一节中的法律渊源的分类以及我国的法律渊源。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是那些带有法理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但是尚未经过正式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的法律渊源,上述四个选项中,国际条约是经过国际程序制定的国际法正式渊源;湖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的《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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