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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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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3

单项选择题

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规定不属于( )。(4)

A. 命令性规则

B. 强行性规则

C. 确定性规则

D. 义务性规则

解析:法律规则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做不同的分类:(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可分为两种: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所谓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的规则;所谓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的规则。由此可见,该法条为义务规则,而且属于命令性规则。AD项不选。(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的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内容的规定的规则。本条规定正是规定了援引《合同法》的规定,因此属于准用性规则,而不是确定性规则。C项当选。(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意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由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的法律规则。本条显然属于强行性规定,B项不选。

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组合?

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②一位党的干部因受贿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

③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因此,可作办案依据的典型判例、行政规章、国家政策都可列入法的范畴。

④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北京市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4)

A. ①④

B. ②③④

C. 都不正确

D. ④

解析:法具有如下一些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5)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结合以上法的特征,上述诸选项的描述都与法的特征不相符合,故C项为正确答案。

3.以下关于法的遵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2)

A. 法的遵守的范围是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一切具有法的效力的文件

B. 法的遵守的内容是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C. 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

D. 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解析:法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故A、D项说法正确。守法除了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外,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故C项说法正确。法的遵守的内容即指人们所要遵守的法律,故B项的表述是人们要如何才能遵守法律,因此是错误的,而当选。

4.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4)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 后法优于前法

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解析: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及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而法终止生效即法被废止、法的效力消灭,它包括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种情况。明示的废止是指新法或其他法律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新法的过程中,立法机关没有明确规定废止旧法,又出现了新法和旧法冲突,由于适用新法而导致旧法事实被废止。可见,默示的废止适用的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所以C项正确。A项是适用法律的原则,是指一个行为既可以适用一般法又可以适用特别法时,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B项也是适用法律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D项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一个行为都有规定时,优先适用法律,因为从效力层次上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可见A、B、D三项都不是关于法律的时间效力的问题,而是法律的适用问题。所以应当选C项。

5.在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后,下列哪一项不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8)

A. 国务院

B. 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中央军事委员会

D. 司法部

解析: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认为对方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据此,第1款规定的机构可以提出审查的要求,而这些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只能提出审查的建议,D项司法部只能提出审查的建议而不能提出审查的要求,D项应当选。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1)

A.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 诉讼和仲裁制度

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可见,C项“诉讼和仲裁制度”以及D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均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又根据同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可见,A项为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故选A。

7.列关于我国已设立的特别行政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

A. 特别行政区有权处理外交事务

B.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包括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C.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产生,对当地选民负责

D.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同

解析: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二部分,一些体现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全国性法律必须在那里实施。因此,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是其法律制度的构成要素,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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