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31
单项选择题
1.有种观点认为,在法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纸上的法”必须要以“活法”为基础,否则“纸上的法”将失去生命力。对于这种说法,下列理解错误的是哪一项?(8)
A. 法律要以社会为母体,以社会客观规律为基础
B. “纸上的法”终究要以社会生活中活的法律为基础
C. 立法不能脱离社会实践,不能凭空想象和主观臆断
D. “活法”是指统治者的意志,立法要体现统治者的意志
解析:对于法律而言,必须要以社会为基础,法是社会的产物。法律不是永恒不变的东西,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制定,认可法律的国家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权力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在这里,“纸上的法”指称的就是法律的文本形式,而“活法”指的是社会中的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很好实行的法律。所以,AB选项是正确的。C选项说的是法律的制定阶段即立法。最终形成的法律要符合社会的需要,就必须在制定阶段满足一定的要求,这就是立法不能脱离社会实践,不能凭空想象和主观臆断,所以C选项也是正确的。“活法”主要是指社会中具备法的效力,能够作用于社会,满足社会需要的法,而不是指统治者的意志,所以D选项错误。
2.法的价值中最本质的价值是自由,正如马克思所说:“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专制制度下的法律虽然由同家制定,形式上具有合法权威,然而由于本质上背离了自由的要求,因而只能是一种徒具形式的“恶法”。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这是教材上阐述的观点。针对这一观点,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发表了下列看法。下列判断中哪种是正确的?(4)
A. 甲同学认为,自由是极为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就不是法
B. 乙同学认为,自由是神圣的,但自由也应有限度,这个限度应由统治者来规定
C. 丙同学认为,自由诚可贵,法治亦重要,即使是现代社会,自由也应是法治范围内的自由
D. 丁同学认为,教材所说的“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适合这种说法
解析:法的价值包括自由、秩序、正义、利益。法的价值上所言的自由,即意味着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自由是神圣的,但法是兼具形式和实质两种特性的,限制自由的法虽然不符合法的实质要求,但在形式上还可能符合法的表征,成为统治者的工具,这样的法虽然是徒具形式的“恶法”,但也是法,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也应有限度,对己的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但是自由的限度不是由统治者规定的,而是由法和社会中的道德等因素决定的,所以选项B也是错误的。选项C是正确的,它正确说明了自由应当在法治范围内行使和界定。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良法,是徒具形式的恶法。而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是兼具形式和实质的法,法的基本要求是良法,自由是法的第一要义,故教材所说的“任何不符合自由意蕴的法,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的观点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选项D错误。
3.清华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贾某于寒假期间在方正电子图书网站上通过信用卡付费1元阅读了《商法学》一书,耗时2小时,对于贾某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4)
A. 贾某和方正电子图书网站形成的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
B. 这个劳务合同关系是一种单边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主要客体是1元人民币
C. 由于该合同关系的特殊性,其形成的法律关系之客体是一种无体财产
D. 贾某的阅读行为侵犯了《商法学》作者的著作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体,一旦它承载某种利益价值,就可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也包括精神产品。基于此,C项表述是正确的,电子书是一种无体财产的电子形式,贾某和方正电子图书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精神财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可以由权利人进行合法转让的,方正电子图书购买了《商法学》作者的版权,故其也是合法的电子版权人,所以方正电子图书让读者阅读电子图书的行为是合法的,贾某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D项是错误的。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一方主体的权利对应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贾某和方正电子图书网站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一种买卖法律关系,是双边法律关系,所以AB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4.吴某承租姚某一套住房,租期为3年,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各执一份。后因姚某要去国外工作并将在国外定居,便将该房卖给刘某,并办理了交易手续,但未能及时通知吴某。刘某买了此房后又在外地出差。半年之后,刘某以房主的身份向吴某收取房租,吴某拒绝向刘某缴纳租金。刘某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判刘某败诉。针对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是义务性规则,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属于确定性指引,如果不按照这种行为模式行为,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B. 法官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进行了归纳推理
C. 从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角度来讲,此案中法官对此案的处理是一种事实判断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在法律适用中一般先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再适用法的非正式渊源
解析:法律规则的分类中有一种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根据选项A的表述可知,《合同法》第80条是义务性规则,“应当通知债务人”表示是债权人的义务,而且这是一种明确无疑的指引,所以选项A正确。法律推理中的归纳推理是与演绎推理相反的一种推理模式,其对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分立的事实进行系统化,从中总结出带有必然性或规律性的判断。而演绎推理在逻辑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法官依据《合同法》第80条对刘某等人之间房屋租赁行为的判断,实质上是演绎推理,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同时这也是一个价值选择的过程,所以应当是价值判断,选项C是错误的。根据是否表现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可以将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指的是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主要为制定法,非正式渊源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没有正式渊源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法的非正式渊源,二者不是先后顺序的问题,故选项D的说法是不恰当的。
5.在艺术界小有名气的陈鹏好心为朋友的亲戚签名,没想到朋友在签名上面打印出23万元的欠条,凭空生出无端巨债。而这位朋友却称陈鹏4年来一直向自己借钱,双方各执一词。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判决陈鹏偿还借款23万元。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1)
A. 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成立,这是属于法的价值判断
B. 法院的决定违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C. 法院的决定符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司法原则
D. 法院的决定符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司法原则
解析:法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重要区别就是二者判断的取向不同:法律的价值判断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进行的相关判断,它以主体为取向尺度,随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相关差异。事实判断则以现存的法律制度作为判断的取向。所以,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定双方债权债务成立,这是法官依据内心的判断作出的结论,是以主体为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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