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考试高等教育理论综合(教育法通论)真题试卷汇编19
单项选择题
1.影响高等教育特色形成的重要因素是( )。(C)
A. 政治
B. 经济
C. 文化
D. 科技
解析:文化传统影响着高等教育特色的形成。
2.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 )管理。(D)
A. 社会
B. 国家
C. 自主
D. 民主
解析: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
3.按照我国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职业培训形式的是( )。(D)
A. 学徒培训
B. 转岗培训
C. 适岗培训
D. 待岗培训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如适岗培训)。
4.按照我国相关教育法律的规定,教师资格丧失后,( )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B)
A. 3年以内
B. 终身
C. 1年以后
D. 5年以内
解析:丧失教师资格后,终身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5.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下列哪种不属于我国现行的对学生的纪律处分种类?( )(D)
A. 开除学籍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禁止答辩
解析: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国现行的对学生的纪律处分的种类有:(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6.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 )。(C)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国务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教育部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 )。(A)
A. 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B. 与公办学校相比属于从属地位
C. 目前尚不能确定
D. 高于公办学校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条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的时间是( )。(A)
A. 2002年
B. 2000年
C. 1996年
D. 2006年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9.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是( )。(C)
A. 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 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C.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解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而且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进行依法变更外,一般也不能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适度性进行审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较为恰当的表述应该是( )。(D)
A. 强制国家教育
B. 强制基础教育
C. 强制义务教育
D. 强制国民教育
解析: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名词解释
11.产教结合原则
产教结合原则的含义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相适应,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与经济部门、产业界、用人单位等建立紧密的联系与协作。
解析:
12.事后救济原则
事后救济原则的含义是教育权法律救济行为均发生于教育实体法所赋予的权利遭到侵害之后。换言之,只有侵害教育权益的不法行为发生之后,受害的当事人才能寻求相应的教育权法律救济,一般不存在事前救济或事中救济。
解析:
13.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即具有法定条件和专业能力经认定合格的人,才可以取得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一种制度。
解析:
14.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以违法行为为前提,要求行为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国家依据法律标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的否定性评价。
解析:
15.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即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
解析:
简答题
16.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解析:
17.简述高校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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