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2
单项选择题
1.近代宪法的先驱是( )的宪法。(B)
A. 美国
B. 英国
C. 法国
D. 苏联
解析:英国宪法虽然是不成文宪法,却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
2.“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段话出自于( )。(C)
A. 《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
B. 《人权宣言》
C. 《独立宣言》
D. 《权利法案》
解析: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明确宣布:“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3.(2014年真题)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 )。(C)
A. 钦定宪法
B. 协定宪法
C. 成文宪法
D. 柔性宪法
解析:我国现行宪法属于民定宪法,而不是钦定宪法或协定宪法,故不选A、B项。我国现行宪法属于成文宪法,而不是不成文宪法,故选C项。我国现行宪法属于刚性宪法,而不是柔性宪法,故不选D项。
4.(2018年真题)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宪法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和完善,是宪法修改的一种方式。我国采用这一方式开始于( )。(C)
A. 1979年
B. 1982年
C. 1988年
D. 2004年
解析:我国于1988年首次采取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修改,选C项。
5.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是在( )宪法修正案中。(D)
A. 1988年
B. 1993年
C. 1999年
D. 2004年
解析: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的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
6.我国的违宪审查机关是( )。(B)
A. 最高人民法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D.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第1项和第67条第1项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可见,我国的违宪审查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故选B项。
7.(2016年真题)下列国家中,采用专门机关模式进行违宪审查的是( )。(B)
A. 美国
B. 德国
C. 英国
D. 日本
解析:德国采用专门机关进行违宪审查的模式,故选B项。美国和日本采取司法机关的违宪审查模式,英国采取立法机关的违宪审查模式。
8.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B)
A. 1/4 2/3
B. 1/5 2/3
C. 1/4 3/4
D. 1/5 3/4
解析: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9.依据宪法规定,下列自然资源中既可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C)
A. 矿藏
B. 水流
C. 森林
D. 宅基地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据此,选C项,排除A、B项。另据《宪法》第10条第2款中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故排除D项。
10.(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A. 村民委员会向乡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B.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D.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3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根据上述规定,A项表述不正确,故选A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规定,B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据此,C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据此,D项表述正确。
11.(2016年真题)2014年9月,王村举行村委会选举。下列人员中,应当列入参选村民名单的是( )。(D)
A. 王二,户籍在李村,半年前入赘王村
B. 王五,户籍在王村,在纽约唐人街打工,久无音讯
C. 王七,户籍在王村,嫁入李村,已登记和参加李村选举
D. 王九,户籍在王村,在北京经商,多次表示要参选村委会主任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根据上述规定,只有D项表述的王九应当列入参选村民名单。
12.(2019年真题)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直接选举的表述,正确的是( )。(C)
A. 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B.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应重新投票
C. 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该次选举无效
D. 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据此,A项表述错误。根据《选举法》第44条的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据此,B项表述错误。《选举法》第43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据此,C项表述正确,选C项。根据《选举法》第44条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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