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1
单项选择题
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6/2/1)(C)
A.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 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 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解析:A选项,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但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习惯法。该选项前半句说法正确。后半句说法错误。
B选项,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指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根据《立法法》第8、9条规定,犯罪和刑罚只能制定法律;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行政机关无制定法律的权限,只有制定法规、规章的权限。注意:我国的所谓“附属刑法”,即行政法规中有关犯罪的规定,不能直接作为定罪依据,而只是对刑法典及单行刑法的提示。
C选项,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亦即,当新法为轻法时有溯及力。
D选项,明确性原则指的是条文字义能够清楚的为社会公众理解,亦即,相对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力而言是明确的即可。我国刑法中有很多简单罪状的立法体例,亦即选项所示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由于这种立法体例一般适用于故意杀人罪等自然犯,能为公众明确的理解,故不违反明确性原则。
2.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 )(2015/2/14)(D)
A. 污染环境罪
B. 投放危险物质罪
C. 破坏电力设备罪
D. 生产、销售假药罪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中的抽象危险犯(行为犯)。抽象危险犯(行为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以达到抽象危险即行为实施完毕(危险也是一种危害结果)为既遂标准的罪名。所以,直接按照分则规定认定即可。
A选项,根据《刑法》第338条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要求“严重污染环境”的要件,根据司法解释,“严重污染环境”指非法排污达到一定量或造成严重损失结果,故而,污染环境罪应是实害结果犯。
B选项,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状态构成危险犯的既遂,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具体危险犯。
C选项,根据《刑法》第118条规定,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状态构成危险犯的既遂,破坏电力设备罪是具体危险犯。
D选项,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只需实施行为完毕即可构成犯罪既遂,无需假药存在危害危险或造成结果,是抽象危险犯(行为犯)。
注意:有考生喜欢问“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如何区分”这样的问题。事实上,哪个罪名是抽象危险犯、哪个罪名是具体危险犯,纯粹是由立法者在刑法典中规定的,是一个立法规定的问题,不存在“区分”一说。
3.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2/2)(C)
A. 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现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 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 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 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解析:本题对于犯罪主体的考查,表面上看是总论问题。实际上是分则罪名构成要件的理解。如AD两项,此外还涉及刑事责任年龄,如BC两项。
选项A,《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注:《刑法修正案(九)》修正)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
选项B,(1)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这是刑法对“抢劫行为”的拟制规定,亦即将携带凶器抢夺行为认定为抢劫行为。
(2)在客观不法层面上,行为实施特殊抢劫行为,主观责任层面上15岁,可构成抢劫罪。
(3)事实上,刑法规定的四种形式的抢劫罪,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14~16岁对转化型抢劫不能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以外;对于其他三种形式的抢劫,14~16岁的行为均可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亦即,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抢劫”包括三种形式的抢劫行为。
选项C,(1)在客观不法层面上,实施了非法拘禁、过失致人死亡二行为:在主观责任层面上,15岁的人对非法拘禁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对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也不负刑事责任。
(2)根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扣押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拘禁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构成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前提是触犯非法拘禁罪。
选项D,根据《刑法》第411条规定,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海关工作人员,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放纵走私罪(正犯)。
4.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 )(2012/2/5)(D)
A. 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
B. 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
C. 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
D. 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的成立。疑难选项为选项A。故意犯罪的成立,以及任何犯罪的成立,都需先客观判断后主观判断,亦即,先判断行为是否属于危害行为,然后判断行为人对结果有无过错,仅有过错,行为不认为是危害行为的,不能构成犯罪。
A选项,考查先客观后主观判断。刑法未将教唆、刺激自杀的行为,规定为刑法中的危害行为。且自杀是自杀者本人创设的危险,教唆自杀与死亡结果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围观者也无刑法上的制止或救助义务,不构成不作为。围观者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行为,即使其主观上具有故意,也不构成犯罪。
B选项,考查故意、过失是行为当时对既遂结果的心态,而不是对行为的心态。司机是有意闯红灯实施违章行为,但对死亡结果的发生系过失,构成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133条,构成交通肇事罪。
C选项,考查《刑法》第14条第2款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强奸罪须由故意构成,本案中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对象系孪生妻妹,主观上只有过失,过失强奸不能构成犯罪。
D选项,明知他人吸毒而予以容留,系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354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5.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9/2/3)(D)
A. 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 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 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 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解析:选项A,考查防卫时间条件。制服不法侵害人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的,属事后防卫;明知不存在不法侵害仍进行加害,是故意犯罪。
选项B,考查防卫时间条件。遭受抢劫等犯罪后,如行为人尚未脱离现场,通过防卫仍可挽回损失的,防卫时间延续,可以防卫。
选项C,对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的理解,不法侵害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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