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2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2005/2/56)(A,C)
A. 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 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 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 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解析:本题考查属地管辖,以及属地管辖与属人管辖的不同适用情况。
A选项,在中国领空里犯罪,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适用属地管辖。
B选项,犯罪发生在公海上的外国船舶上,不在中国领域内,也不属中国的船舶,不适用属地管辖。行为人是中国公民,根据《刑法》第7条规定,适用属人管辖。
C选项,在中国航空器里犯罪,根据《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适用属地管辖。
D选项,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根据《刑法》第7条规定,适用属人管辖。
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2/52)(A,C,D)
A. 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 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 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 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A选项,属于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宠物饲养人对宠物造成的危险负有制止义务。形式义务来源为民法规定的动物饲主对动物的监管义务,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B选项,考查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与不作为犯罪的关系。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公民发现火情后有报警义务;但此义务为行政法义务。由于刑法上没有规定对应的“不报警”犯罪,故而甲只是行政法上的不作为。而不是刑法上的不作为行为。此外,火灾结果与不报警行为也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不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选项,属于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其造成的危险负有制止义务。形式义务来源为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义务,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D选项,我国法律未规定荒山狩猎人有救助义务、风险并非其监管或创设,弃婴与狩猎人之间无特殊关系、没有保护义务,风险也未发生在其支配的领域,其在形式和实质上不负有救助乙的作为义务。故而狩猎人不救助,只是违反道德义务,而未违反法律义务,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3.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002/2/41)(A,B,C,D)
A. 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 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C. 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D. 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解析:A选项,B选项,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第292条第2款规定,系转化犯(实为想象竞合的提示规定),即客观不法层面上认为实施有聚众斗殴、非法拘禁行为,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行为,主观责任层面上15周岁,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重伤)罪。
C选项,14~16周岁的人,对于贩卖毒品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D选项,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幼女以强奸论;第17条第2款的“强奸”包括所有强奸行为,14~16周岁的人,对于强奸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4.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2/52)(C,D)
A. 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 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 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 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解析:本题考查认识错误、偶然防卫(正当防卫)。
5.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2/53)(A,B)
A. 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驾车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中止
B. 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投毒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 只要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立中止犯,故甲不成立中止犯
D. 只要行为人真挚地防止结果发生,即使未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也应认定为中止犯,故甲成立中止犯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罪数、因果关系、犯罪形态。
(1)在行为个数方面,甲先后实施了两个行为:故意杀人行为、交通肇事行为,根据《刑法》第232条、第133条规定,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
(2)在因果关系和犯罪中止、既遂认定方面。
其一,一般认为:介入因素交通肇事行为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中断了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死亡结果归交通肇事行为承担,而与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故而,在犯罪形态方面,甲能够继续实施犯罪而自动放弃,具有自动性;因结果系其它原因导致,与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A选项说法正确。
其二,如果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投毒行为,因既遂的标准是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则行为人虽有中止行为,但没有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B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3)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既递结果),但如结果与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认定为既遂。此时行为人尽了真诚的、最大的救助努力的情况下:结果发生了,但系其它原因导致(其他因素中断因果关系),而非实行行为导致,也认为是中止。C选项说法错误。
6.下列与犯罪故意和共犯有关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2003/2/48)(A,B)
A. 甲一开始不知道现住自己家的张三是罪犯而收留,但在知道其是杀人犯后仍然加以隐藏的,可以构成窝藏罪
B. 乙为发展公司业务而正常申请贷款100万元。取得贷款不久,公司业务停滞,乙便将贷款转贷牟利,不构成高利转贷罪
C. 丙发现李四挪用公款所取得的款项放在家中,尚未使用,就“借用”李四的公款50万元购买毒品,丙属于挪用公款罪共犯
D. 丁(非国家工作人员)一开始并不知道丈夫田某多次受贿的事实,但在行贿人王五告知丁其有求于田某时,丁接受了王五提供的财物,丁构成受贿罪
解析:事先有共谋的,构成共同犯罪;事先无共谋的,事后犯单独成罪。
选项A,甲并未在张三实施上游犯罪终了之前加入,只是在事后才明知收留对象是罪犯,故属窝藏罪,而不是张三所犯之罪的共犯。构成窝藏故意要求行为明知对象是罪犯,中途明知而继续收留,对明知以后的行为承担窝藏罪的刑事责任。
选项B,按照行为与责任同时性原则,高利转贷罪的成立要求在骗取贷款行为之时有高利转贷的目的。本案在贷款时不存在此目的,故不构成高利转贷罪。之后将贷款转贷车利的,难以构成犯罪(也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选项C,成立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要求在挪用行为终了之前加入,对于挪用公款的实行行为有教唆、共谋、参与。在挪用行为实施终了之后,仅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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