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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卷二(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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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卷二(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

单项选择题

1.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5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称该财产是其借与王某使用的,该财产为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异议理由成立,遂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关于本案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41题)(B)

A. 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易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B. 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C. 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D. 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解析:《民诉解释》第311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谢某以案外人身份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异议成立,则应由申请执行人易某提出异议之诉;法院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则应由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之诉。但无论申请执行人还是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之诉,均由案外人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B项正确。A项、C项、D项均错误。

2.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5题)(D)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解析: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同时,司法解释规定以下情况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3)发回重审或者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5)第三人撤销之诉;

(6)其他不易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故A、B选项错误。

普通程序应当是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适用独任制。故C选项错误。

特别程序原则上独任制,但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3.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M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世新公司拟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但就在哪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产生分歧。对此,下列哪一部门对该案享有管辖权?(2017年·卷三·35题)(D)

A. 北京仲裁委员会

B.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 M省甲县法院

D. M省丙县法院

解析:《仲裁法解释》第4务规定:“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本案当事人约定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均无管辖权。”A项、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l款第1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解释》第28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不动产纠纷案件,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M省丙县法院管辖。C项错误,D项正确。

4.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7题)(C)

A. 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 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 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 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解析: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其作出特定判决的请求;诉讼标的物是诉讼标的指向的具体对象。本案中,甲主张乙支付房租的请求明显属于诉讼请求,而诉讼标的是甲乙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在同一个诉中,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可以变更,而诉讼标的不能改变。本题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由6000元变更至7000元,诉讼请求变更了,但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始终是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该诉讼标的始终没有变化。对于诉讼请求的变更,法院应继续审理。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诉讼主体和诉讼标的没有变化,只是诉讼请求的变更不会产生新诉,不存在合并审理和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的处理方式。A、D选项错误。

5.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2015年·卷三·40题)(A)

A. 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B. 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C. 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D. 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解析:《民诉解释》第92条第1款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A项正确。

《民诉解释》第107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因此调解中所承认的事实不产生自认效力,B项不当选。 《民诉解释》第92条第2款规定,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收养关系是身份关系的事实,不适用自认的规定,承认存在收养关系不产生自认的效力。C项不当选。 《民诉解释》第92条第3款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D项不能产生自认的效力。

6.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6题)(D)

A. 吴某可以向甲、乙、丙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B. 法院应肖在收到申请15日内裁定是否保全

C. 法院在保全证据时,可以主动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减少吴某的损失

D. 如果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可以免除吴某对甜橙损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诉前证据保全,只能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本案中甲县法院是申请人住所地,对诉前证据保全无管辖权;乙地是被申请人住所地。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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