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7
单项选择题
1.向某通过网络购买杭州卖家出售的化妆品,双方约定如发生纠纷由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向某收货后,认为化妆品是假冒产品,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关于奉案的处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C)
A. 法院可依职权决定在线下组织证据交换
B. 法院可依职权委托鉴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C. 法院可依职权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
D. 征得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电子送达判决书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根据当事人中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据此,互联网法院依职权决定在线下组织证据交换符合法律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电子数据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互联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B选项符合规定,说法正确,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第(三)项规定,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据此,法院不得依职权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3款规定,经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征得其同意,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版裁判文书的,互联网法院应当提供。据此,D选项符合规定,表述正确,不当选。
2.黄某是尚缘饭馆的经营者,营业执照上未登记字号。顾某和丁某来店就餐时,服务员彭某不慎将燃烧的酒精块甩到丁某身上,造成其较大面积烧伤。双方就赔偿数额多次协商无果,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适格被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A. 彭某
B. 黄某
C. 尚缘饭馆
D. 彭某和黄某
解析:《民诉法解释》第57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据此,彭某是黄某所开饭馆的服务员,彭某造成顾客损害,直由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此外,《民诉法解释》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未登记字号,应起诉黄某而非尚缘饭店。B选项说法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其余选项均错误。
3.土某的父亲和李某的母亲是同胞兄妹。王某和李某结婚后,因性格不合,李某起诉离婚。后李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认定其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兀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C)
A. 本案变更为确认之诉
B. 法院应当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C. 经当事人同意,法院调解结案
D. 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解析: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据此,本案李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认定其与王某婚姻关系无效,这属于消极确认之诉。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事证据规定》第55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据此,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民诉法解释》第143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据此,确认婚姻关系案件不得调解结案。C选项错误,当选。
《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4.翁某和钱某共同投资购买商品房一套。翁某趁钱某外出之机,擅自将该房卖给薛某。薛某交付房款后,翁某拒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薛某起诉后法院判令翁某协助过户,翁某不服提起上诉。本案二审时,钱某方才知晓上述情况,其不同意翁某卖房,遂申清参加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B)
A. 为维护钱某的审级利益,不应准许其参加二审程序
B. 依自愿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 依自愿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钱某另行起诉
D. 各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以审理后一并作出判决
解析:《民诉法解释》第81条第2款规定,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据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钱某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法院可以准许。A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327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据此,钱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未参加第一审程序,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B选项说法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民诉法解释》第32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条规定根本不适用于本案,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8条第2款、第329条第2款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以一并作出裁判,仅适用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反诉以及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而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等情形。D选项说法错误。
5.A市B区甲公司主张享有专有著作权的《时间都去哪了》等623首歌曲,被C市D区乙公司通过“云音乐”平台向公众传播。为禁止该行为,甲公司向D区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审查后发出保全裁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A. 甲公司应向D区法院提起诉讼
B. 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提供担保后法院可解除保全
C. 如甲公司及时撤回保全申请,可免除其保全错误赔偿责任
D. 如乙公司不服保全裁定,应向C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
解析:本案属于网络侵权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5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据此,B区是侵权行为地,D区是被告住所地,两地法院对本案均享有案件管辖权。A选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的行为保全措施,一般不因被申清人提供担保而解除,但是申请人同意的除外。据此,如申请人甲公司同意,乙公司提供担保可以解除行为保全。B选项表述正确,为本题正确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为保全申请或者申请解除行为保全措施的,不因此免除《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的赔偿责任。据此,C选项说法错误。
《民诉法解释》第172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处理。据此,如乙公司不服行为保全裁定,应向D区法院申请复议。D选项错误。
6.因张某婚内出轨潘某,其配偶刘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刘某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①拷贝到U盘中刘某用手机偷录张某承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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