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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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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7

单项选择题

1.顺天公司与王庄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王庄村将其集体所有土地50亩以每亩 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顺天公司,用于建造一别墅区。合同签订后,顺天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地价款,并先后投入4000万元工程建设款。随后,当地政府清理整顿房地产业的过程中,将该别墅区列为非法用地开发项目,下令停建。对于这一事件的以下评论,正确的是:( ) (A)

A.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顺天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

B.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但可以出租。顺天公司可以通过长期租用这块土地进行开发

C. 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但可以联营。本案如采用顺天出资、王庄村出地的合作开发形式,即为合法,可以不经政府批准

D.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转让,本事件合乎法律规定,但应补办有关手续

解析:我们从《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农村集体土地不能转让、出租,甲公司只有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国家建设项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通过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程序,才能使用这块土地。据此, A项的评论是正确的,BD项的评论是错误的。另外,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联营共同举办的企业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3条限定的企业,即为乡镇企业,同时也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3条限定的农业建设用途。因此,C项的评论是错误的。

2.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确立了3个月的申报期限,某企业的债权人甲公司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B. 甲公司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C. 甲公司有正当理由,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可知A正确。

3.甲某先后拐卖妇女10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2名被拐卖的妇女,强迫2名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甲某的行为构成:( )(A)

A. 拐卖妇女罪

B. 按牵连犯从一重处原则定强奸罪

C. 按牵连犯从一重处原则定强迫卖淫罪

D. 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

解析:甲属于情节加重犯。

4.1837年,英国殖民地加拿大发生叛乱,叛乱分子占据了位于加拿大境内加纳河的中海军岛,并雇佣美国国籍船舶“加罗林号”运输武器到该岛。加拿大当局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派遣一支英国军队渡河进入美国斯洛港,捕获“加罗林号”,夺去了船上的武器,并将该船烧毁。在逮捕“加罗林号”的过程中,有两个美国人死亡,几人受伤。本案是习惯法对( )的宣示?(C)

A. 独立权

B. 平等权

C. 自保权

D. 管辖权

解析: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和管辖权。独立权是指国家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外部事务并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时,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资格,平等地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自保权是指国家保卫自己存在和独立的权利。它分为国防权和自卫权。自卫权是指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时,有权采取单独或集体的武力反击措施。根据《联合国宪章》确认,自卫权是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合理例外。自卫的前提必须是遭到了武装攻击,同时武力自卫还应符合必要性和相称性的要求。管辖权是指国家基于主权的行使而采取立法、行政、司法等方式,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本案是国际法上著名的“加罗林号”案,英国因行使自卫权而侵犯了美国的领土主权。1842年美英两国对出于自卫的需要可能必须使用武力原则取得了共识。由此可得知应选C项。

5.卞某是某地民政局主任,他利用自己主管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物资的便利条件,将上级拨发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物资(价值4万元)借给自己的朋友做生意。对卞某应当判处( ) (D)

A. 挪用特定款物罪

B. 渎职罪

C. 贪污罪

D. 挪用公款罪

解析:《刑法》第384条第2款规定,在挪用公款罪中,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物资也作为特定物资。A项,挪用特定款物罪指挪为其他公用。另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挪用公款罪的挪用对象不包括非特定公物,挪用非特定公物可构成其他犯罪如滥用职权罪但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6.甲乙两国是邻国,甲国是沿海国,现丙国的货轮、乙国的科考船拟通过甲国的领海,丁国的飞机需要飞越甲国领海上空。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国际习惯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A. 丙国的货轮可以无害通过甲国领海

B. 丁国的飞机可以无害通过甲国领海

C. 乙国的科考船为了进行其科研项目可不经甲国允许即对甲国领海的水质进行取样

D. 甲国可对无害通过沿海国领海的该外国船舶从事执行或加以扣押以进行民事诉讼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领海制度。依《海洋法公约》商船可以无害通过他国领海,但飞机不能。A对,B错。沿海国对领海内的一切资源享有专属权利,任何国家和个人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加以开发和利用,C错。沿海国不应为对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行使民事管辖权而停止该船的航行或改变其航向。除该船在通过时违反所应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之外,沿海国不得为任何民事诉讼的目的而对该船从事执行或加以逮捕,D错。

7.下列关于宪法结构的说法哪一项正确?( )。(A)

A. 各国的宪法典在总体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个部分

B. 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旗、国徽和首都规定在附则当中

C. 附则是宪法的特别规定,其效力比一般条文高

D. 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歌规定在正文当中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宪法结构的理解。附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附则,另外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8.汤姆和乔纳森是甲国驻乙国的领事官员,汤姆一日在公寓外目睹乔纳森驾车将一路人撞死,但乔纳森并未下车救人,而是加速逃逸。死亡路人家属向乙国法院起诉乔纳森,要求赔偿。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关于本案的管辖和作证,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面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C)

A. 乔纳森作为领事官员,享有管辖的豁免权

B. 汤姆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甲国同意其出庭作证时,汤姆应出庭作证

C. 汤姆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果其拒绝,乙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

D. 乙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强制汤姆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解析:本题考查领事关系法——领事特权与豁免。A错误,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三者因车辆在接受国内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而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属于管辖豁免的例外。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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