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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模拟试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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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模拟试卷16

单项选择题

1.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2004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2间房给大儿子,西边2间房给小儿子,北房1间分给女儿。2005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1间分给女儿继承,另1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2间分给小儿子。以后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2007年2月在有2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1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 2间仍归小儿子继承。不久,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如何处理?(C)

A. 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 按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 按公证遗嘱分割遗产

D. 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本题中,甲、乙的第二次遗嘱经过公证,因而不仅变更了甲、乙的第一次遗嘱,并且依《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可知,甲、乙其后的录音遗嘱也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因此,只能按公证遗嘱分割遗产。

2.甲驾驶新款奔驰轿车经过世纪之城豪华住宅区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当即将甲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甲脸部也因此受伤。事后,甲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8号楼1206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甲即与该房主乙交涉赔偿事宜,但乙不愿意赔偿。甲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叙述,正确的有:(B)

A. 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甲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

B. 乙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

C. 甲应当证明乙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

D. 本案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属于乙

解析:建筑物上的物件坠落致人损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受害人应当证明自己因物件受到伤害,而被告则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第4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A、C、D项错误,B项符合题意。

3.田园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于10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并于10月13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该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2个月,并定于12月1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于本案,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D)

A. 本案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不合法

B. 本案中管理人成立的时间不合法

C. 本案中债权申报的期限不合法

D. 本案中田园公司可以自己提出更整申请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因此,本题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合法,A项说法错误。该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因此,本案中管理人成立的时间是合法的,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45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因此,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此,D项说法是正确的。

4.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C)

A.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C. 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服务者未经谨慎选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根据《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公开其个人信息,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A项正确。根据《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2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B项正确。根据《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定,“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请求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谨慎选择义务,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C。

5.百叶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百叶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D)

A. 百叶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

B. 管理人撤销百叶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C. 百叶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D. 百叶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债权尚未到期,财产设有抵押都不影响权利的归属,所以未到期债权和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都属于债务人财产,AC项不迭。《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交易被撤销后,财产归属恢复原状,则相关财产仍然是债务人财产,B项不选。《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可见,D项的货物在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前,出卖人享有取回权,不应属于债务人财产,D项应当选。

6.张某和孙某是邻居,一天,张某到外地出差,结果生急病被困在当地。张某家里养了一只宠物犬,因无人照料不停地吠叫。孙某不忍心小狗挨饿,于是破窗而入,将小狗抱回自己的家中。孙某为狗买饲料花费了300元,给小狗洗澡时,小狗四处乱窜,打破了孙某家中昂贵的花瓶,孙某修复花瓶花费了2000元。张某回来后却不愿支付相关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D)

A. 张某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孙某可以立即将小狗变卖

B. 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窗户的损失

C. 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劳务报酬

D. 孙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花瓶修复费和饲料费

解析: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必要的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和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因此D正确。无因管理人无权请求本人支付报酬,因此C错误。由于管理人在管理环节没有过错,因此虽损坏张某的窗户,但是不构成侵权,不负担赔偿责任,B错误。张某可以留置小狗,但是不能直接将其变卖。故A项错误,不选。

7.韦小宝住在青山区,乔峰在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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