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不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
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B,C,D)
A. 甲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B. 丙与丁结婚
C. 何某捡得王某遗失的手表
D. 熊某赠送给余某一串珍珠项链
解析:
2.民法的性质是( )。(B,C,D)
A. 民法是管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
B. 民法是私法
C. 民法是实体法
D. 民法是权利法
解析:
3.民法的效力不包括( )。(D)
A. 在时间上的效力
B. 在空间上的效力
C. 对人的效力
D. 对物的效力
解析:
4.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鲐鱼肉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一栏只写了“鱼肉”两个字。当时正值鲐鱼热销,而甲方所卖鲐鱼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鲅鱼肉交货。甲方违反了( )。(B)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 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
5.张先生驾车前往某购物中心购物,将轿车停在购物中心停车场内。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20元。”张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D)
A. 基于不当得利,张先生必须返还20元
B. 基于无因管理,张先生必须支付20元
C. 基于合同关系,张先生必须支付20元
D. 无法律依据,张先生无须支付20元
解析:
6.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于A站之前下车时发现甲未醒,便请求邻座丙帮忙唤醒,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丙没有唤醒甲。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对此应如何处理?( )(D)
A. 由乙承担责任
B. 由丙承担责任
C. 由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 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解析:甲请求乙帮忙唤醒,既不存在财产关系的内容,也不存在人身关系的内容。乙唤醒甲应属情谊行为,不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乙请求丙帮忙唤醒,自然也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因此,甲的损失应该自己承担。
7.下列行为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是( )。(B,C,D)
A. 快递员李某将寄给王甲的玫瑰花错交给王乙
B. 王甲的女朋友因情人节没有收到玫瑰花而与王甲分手
C. 王乙因被怀疑有外遇而心情郁闷,醉酒驾驶
D. 快递员李某因失误而被快递公司开除
解析:
8.兹有四个事例:
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
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
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
④何某因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
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B)
A. 事例①中,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 事例②中,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 事例③中,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 事例④中,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须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解析:选项A中,张某违章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导致李某残疾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张某应依法对李某赔偿,故选项A错误,不当选。选项B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应预计相应风险,其死亡也是因雪崩这一意外事件造成,因此王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选项C中,吴某与他人打赌之内容具有高度危险性,各方对于该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存有过错。因此,吴某之残疾应由包括吴某在内的打赌各方承担责任。选项D中,何某虽未劝酒,但其对郑某畅饮后驾车行为未加以阻止的不作为行为与郑某因事故死亡存在因果联系,且其主观上存在过失,其应对郑某死亡承担一定责任。
9.张某,15周岁,系某重点大学少年科技班学生,少年早熟,平常语言老练,对生活有自己的想法,偶尔在出版刊物上发表文章,赚取一定的报酬。一次,张某骑车撞伤了人,就是用自己的稿酬1000元支付的医疗费。下列关于张某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B,C)
A. 张某已经具有意志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张某已经具有责任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张某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张某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
10.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A. 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 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 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 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丙的监护人
解析: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选项A和B中,均成立委托监护,但是前者为全权委托,后者为限权委托。选项c中,只有在乙的父母全都死亡或者全都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乙的爷爷才会有监护权。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选项D中,甲、乙离婚后仍然都是丙的监护人,并不由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指定,只是离婚时应由法院判决谁与丙共同生活的问题,因此选项D错误。
11.肖特有音乐天赋,自16岁起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 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 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及智力不相当
D. 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及智力不相当
解析:《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肖特7岁时受赠口琴1个,7岁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赠口琴,赠与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故该行为无效,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12.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某自1992年起外出打工,1993年春节托人捎给其妻王某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杳无音信。1998年2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死亡,法院依法于1999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2000年5月,王某将儿子送与李某收养。之后,王某与刘某结婚,但1年后刘某即病故。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B,C,D)
A. 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由此无效
B. 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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