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模拟试卷32
单项选择题
1.甲17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体育明星乙穿过的球衣,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球衣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
A. 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 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
C. 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 买卖有效
解析:在本题中,卖方并未利用自己在交易中所具有的优势地位,因此尽管拍卖价高于市价,亦不存在显失公平之情形,故A选项错误;本题中也不存在对于与交易有关的重大事实的误解。故B选项错误;本题中不存在合同无效之事由,限制行为能力亦非买卖行为无效之绝对理由,仅因限制行为能力之事实不能径直得出买卖行为无效之结论,故C选项错误;尽管在本题中,甲确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其所订立之合同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规定,该买卖合同有效,故D选项正确。
2.原告张某经全国高考,已由被告某电大录取,但电大工作人员在填写装有新生报到须知的平常邮件信封时,邮政编码与收件人地址填写不一致。后被告甲邮政所在分拣该信时,将信分错,寄到被告乙邮政所,后乙邮政所将信退回张某所在地邮政所。张某持通知书到该电大报到时,电大以张某未按时报到已补录他人为由拒绝录取张某。张某精神受到严重刺激,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下面说法正确的是:(2)
A. 电大以平常邮件交寄紧迫的录取通知书,是造成原告失学的主要原因;依据《邮政法》的规定,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B. 由于电大及甲邮政局工作人员的重大过失,致使该录取通知书未能按期到达原告手中,使其不能人学深造,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故该法人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C. 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功能之一,即在于既要保护邮局正常发挥职能,又要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不因邮局过错受损害,故难以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D. 邮局从事的是公益事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必须充分保证邮局能正常充分发挥职能,不能因严厉的责任原则使其动辄得咎,限制其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功能,此即效率问题,为使整个社会的效率达到最大化,其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解析:关于CD项的侵权法的功能与原则的叙述,错误明显,不值一驳,予以排除。至于A项,其前半部分的叙述符合事实判断,但后半部分的关于引用《邮政法》的规定既不符合侵权法法理,也与本案的事实不符。唯有B项所述,符合事实与法律判断。本案中,电大与邮局都应该承担侵权法上的过错责任。
3.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8)
A. 王某
B. 杜某
C. 没收归公
D. 赵某
解析:依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失主王某已经丧失了手机所有权,赵某通过合法买卖渠道取得了手机所有权;该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无偿取得,所以杜某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甲公司和乙公司同为儿童玩具的生产厂家。丙公司是一家儿童玩具的销售厂商。为迎接六一儿童节这个销售的高峰期,丙公司找到甲公司,商谈进货事宜。这一消息被乙公司知道后,一方面,乙公司积极和丙公司接洽,提出了更为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乙公司委托另一家销售公司丁公司以订货为由与甲公司接洽,报价比丙公司更高,而且付款方式更加优厚。经过比较,丙公司选择了乙公司作为合作对象。双方签约后,丁公司立即以公司经营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为由停止了和甲公司的谈判。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 丁公司应当对甲公司负缔约过失责任
B. 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负缔约过失责任
C. 甲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合同订立未果是因为丁公司的经营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丁公司不对甲公司负任何责任
D. 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负缔约过失责任
解析: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对性。虽然丁公司是在乙公司指示下去和甲公司接洽,最终的目的是要促成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合作。但是,乙公司本身并没有参与到丁公司和甲公司的合同订立过程中,所以不能负缔约过失责任。丁公司与甲公司恶意磋商,阻碍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签订供货合同,属于《合同法》第42条第(1)项规定的“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因此应当由丁公司对甲公司承担责任。
5.英国某公司于2005年8月7日在英国就某手机设计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 2006年1月15日就同一设计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9年5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 保护期从201315年8月7日起计算
B. 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 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 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所以本题中保护期从2005年8月7日起计算,答案A正确。该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D错误,不当选。
6.张明户口在北京市海淀区,近3年来,一直居住在宣武区。2007年5月,张明与华强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在丰台区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中的三居室现房一套。华强公司的注册地及主要营业地在西城区。入住后,张明发现该房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要求退房,而开发商只同意维修,双方难以经协商达成一致。张明遂决定向法院起诉,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哪一个?( )(C)
A. 海淀区法院
B. 宣武区法院
C. 丰台区法院
D. 西城区法院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本题中,张明与华强公司的纠纷是由商品房这一不动产引起的,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答案为C。
7.下列主体中属于非实体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是哪个?( )(B)
A. 下落不明人的财产代管人
B. 破产管理人
C. 死者的近亲属
D. 遗嘱继承人
解析:A下落不明人的财产代管人不符合题意,必须是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才是符合题意的;C死者的近亲属在维护死者名誉权、著作权方面可以做实体权利义务当事人;D遗嘱继承人不符合,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才符合题意。
8.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
A. 驳回上诉不一定用判决形式
B. 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二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不生效
C. 当事人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D. 二审法院认为不应由法院受理的,应当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由一审法院驳回起诉
解析:A对裁定的上诉要用裁定驳回上诉。B二审中撤回上诉的,一审判决应当生效。C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应当告知其按申诉处理。D二审认为不应受理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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