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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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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44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2012年试卷三第77题)(A,B,D)

A. 公益诉讼制度

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解析:本题是对201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考查,属于对于民事诉讼领域热点问题的考查,形式比较直接,纯属记忆内容。提醒考生在对司法考试的复习过程中,除了掌握书本知识外,对于时事热点问题也应多加关注。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在原《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增加一条,作为第55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条是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原民事诉讼法并未有此规定。因此,选项A正确。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在原《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增加两条,作为第112条、第113条。该两条是关于恶意诉讼规制的相关规定,原《民事诉讼法》并未有此规定。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48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可知,检察建议是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的检查监督方式之一,而抗诉是《民事诉讼法》原有的检查监督方式,并非新增内容。因此,选项C错误。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将原《民事诉讼法》第92条改为第100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知,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增加了行为保全作为与财产保全并行的保全类型。因此,选项D正确。

2.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真实意思。选项所列行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 )(A,B,C)

A. 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 房屋被非法转租后,出租人一直未明确表示反对

D. 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示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66条的规定,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才有效。本题涉及沉默形式问题。本题A选项属于推定的意思表示;B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沉默方式;C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的意思表示,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不具有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3.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三第75题)(A,B,C)

A. 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 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C. 三方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

D. 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有限合伙企业。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国有企业甲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故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不能是普通合伙企业。A项错误,当选。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但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乙可以作为拟设立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此时它可以以劳务出资,说乙不能以劳务出资过于绝对化。故B项错误,当选。

C选项是本题难点。依据《合伙企业法》第69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时,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故C选项前半句正确。但有限合伙企业全部亏损能否由部分合伙人分担在第69条没有涉及,依据该法第60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

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2章第1节至第5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33条第2款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故C选项后半句“丙不承担亏损”错误,当选。

依据《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虽然第43条是针对普通合伙企业而言,但有限合伙企业没有规定的,适用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由此可知,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合伙人入伙原则上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D项正确,不选。

4.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D)

A. 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的代表人

B. 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 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而不是源于法人的授权

解析:本题考查法定代表人的性质、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一种。(1)法人的行为是由法人机关完成的,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一种,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2)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源于法律和章程,而非法人的授权。因此,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不需要法人授权。

5.某甲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某甲聘用某乙作为企业的总经理,某乙的下列哪些行为须经某甲同意?( )(A,B,C,D)

A. 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B. 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 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D. 将企业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解析:考查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执行规则和责任。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

6.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81题)(A,B,C,D)

A. 延期审理

B. 按原告撤诉处理

C. 缺席判决

D. 采取强制措施拘传未到庭的当事人到庭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由此可知,“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如果该当事人是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则可以延期审理。因此,选项A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由此可知,“法院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如果该当事人是原告。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则可以按原告撤诉处理。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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