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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模拟试卷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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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模拟试卷26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不是基于公信原则的是:(A)

A. 甲在路边捡到他人抛弃的旧录音机一台,甲取得所有权

B. 甲从乙处购买丙出借给乙的录音机一台,甲取得所有权

C. 甲从国美电器购得一台电视机

D. 甲误将乙的房屋登记为自己的房屋,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解析:A项表述是物权通过先占取得。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公示的,即使标的物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任,取得该物所有权。B项表述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正是公信原则的具体体现。C项正是基于公信原则,买卖行为才能得以实现。D项丙因为对房屋登记的信任而与甲进行房屋买卖,其取得所有权是基于公信原则。故B、C、D三项都是基于公信原则。

2.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A. 董事会成员为5~19人

B. 股东中若有国有企业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C.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3~13人

D.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为5~19人,故A选项不正确。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仅仅股东中有国有企业的不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故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中已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9人的特殊规定删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适用该法第45条的规定,即为3一13人,故C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董事长并不必然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是董事长,故D选项不正确。

3.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凡公司的重大事项,均须由股东会决定。下列有关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A.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

B. 股东会的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才可召开

C.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D.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解析:依《公司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除此之外并无必要召开股东会,可见股东会并非常设机构。而且,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式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可见股东会并非所有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故A项说法不正确。应选。

《公司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故B项说法正确。

《公司法》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故C项说法正确。

《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改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项说法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

4.陈某想自己独资成立公司,于是向律师咨询。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D)

A. 陈某不能成立一人公司,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在2人以上,50人以下

B. 陈某可以成立一人公司,且可以成立多家一人公司

C. 陈某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10万元以上,但可以分期缴清

D. 公司成立后,当陈某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要对公司偾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A项说法属于旧《公司法》的规定,现在已经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殳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B、C项错误。

《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项正确。

5.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D)

A. 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

B. 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 按照法理进行解释

D. 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解析:《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本题中保险合同中的“意外伤害”条款为保险公司事先拟定提供给投保人的,故应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6.某大学教授黄某完成一本汉语学术专著,字数约50万。2010年7月,黄某与北京市甲出版社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合同约定,黄某将这本专著交由该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在中国内地对该书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有效期5年。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C)

A. 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

B. 若该书于2010年8月首版。出版杜对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可持续至2020年12月31日

C. 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的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5年内无权出版该书的蒙文版

D. 甲出版社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中国内地以汉语出版该书的修订版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36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所以A、B项正确。依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在本题中,假如黄某将这本书的蒙文版交给另一家出版社出版,这家出版社出版的蒙文版图书,并未侵犯甲的专有出版权,故C项错误,D项正确。

7.英国某公司于2005年8月7日在英国就某手机设计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 2006年1月15日就同一设计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9年5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 保护期从201315年8月7日起计算

B. 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 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 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解析:《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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