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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模拟试卷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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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模拟试卷65

单项选择题

1.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人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D)

A. 犯罪集团

B. 必要的共同犯罪

C. 简单的共同犯罪

D. 复杂的共同犯罪

解析: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

2.我国《刑法》上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C)

A. 犯罪对象的个数

B. 犯罪行为的个数

C. 犯罪构成的个数

D. 行为人犯罪意思的个数

解析:对于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通常采取犯罪构成说。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行为数次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的也是数罪。

3.特殊预防的对象是( )。(D)

A. 危险分子

B. 不稳定分子

C. 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

D. 受刑人

解析:特殊预防的对象是受刑人。

4.只能附加主刑适用而不能独立适用的是( )。(C)

A. 罚金

B. 剥夺政治权利

C. 没收财产

D. 驱逐出境

解析: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只包括三种情形:与罚金选择并处、并处和可以并处。不存在单处没收财产的情形。

5.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自首?( )(A)

A. 甲抢劫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抢劫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 乙犯盗窃罪后,自动投案,但在投案后又出走,不知所踪

C. 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甲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D. 乙诈骗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后来又翻供,拒不认罪

解析:根据最高院《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其余三项则不能视为自动投案。

多项选择题

6.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法任务的有( )。(A,B,D)

A.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B. 用刑罚同一切犯罪分子作斗争,以保证国家安全

C. 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维护四项基本原则

D. 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解析:参阅我国《刑法》第2条。

7.犯罪的理论分类一般有( )。(A,D)

A. 自然犯与法定犯

B. 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C. 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D. 隔离犯与非隔离犯

解析:犯罪的理论分类:以犯罪行为是否违反社会伦理为标准,分为自然犯与法定犯;以行为实施的地点或时间与犯罪结果发生的地点或时间是否有间隔为标准,分为隔离犯与非隔离犯。

8.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C,D)

A. 甲驾车经过十字路口右拐时,被行人乙扔出的烟头击中面部,导致车辆失控撞死丙。只要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B. 甲强奸乙后,威胁不得报警,否则杀害乙。乙报警后担心被甲杀害,便自杀身亡。如无甲的威胁,乙就不会自杀,故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C. 甲夜晚驾车经过无照明路段时,不小心撞倒丙后继续前行,随后乙未注意,驾车从丙身上轧过。即使不能证明是甲直接轧死丙,也必须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D. 甲、乙等人因琐事与丙发生争执,进而在电梯口相互厮打,电梯门受外力挤压变形开启,致丙掉人电梯通道内摔死。虽然介入了电梯门非正常开启这一因素,但是也应肯定甲、乙等人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解析:选项C正确。在行为人的行为介入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的场合,要判断某种结果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时,应当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在本案中,甲将乙撞翻在马路上,使其处在一种高度危险的环境中,其后乙的行为并非异常因素,不中断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选项D正确。电梯门受外力挤压变形开启是行为人造成的,即虽然介入了中间因素,但该因素是由前行为引起的,认为前行为与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

9.下列选项中,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防卫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有( )。(C,D)

A. 不法侵害人利用麻醉的方法抢劫被害人的财物

B. 不法侵害人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迫妇女卖淫

C. 不法侵害人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奸妇女

D. 不法侵害人采用暴力的手段杀人

解析:本题考点是无限防卫权。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选CD。

10.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B,C,D)

A. 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 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 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 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如果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的人有引诱、容留行为的,应作为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选项B说法错误。行为人绑架他人后,故意实施伤害(包括故意伤害致死)、强奸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因此,此种类推判断不准确。选项C说法错误。这里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盗窃得手的财物,犯罪人变卖、毁弃或使用,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都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对犯罪人的行为不能重复评价。选项D说法错误。这里的“监管人员”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即私放行为,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

11.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A,B,C,D)

A. 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 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 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 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解析:《刑法修正案(八)》第10条规定,将《刑法》第69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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