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28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唐律中“十恶”的规定,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属于( )。(B)
A. 不孝
B. 不义
C. 恶逆
D. 大不敬
解析:
2.隋唐时期,为了慎重对死刑的态度,进一步确立了死刑覆奏制度;根据隋代开皇年间的规定,死刑要( )。(A)
A. 三覆奏
B. 五覆奏
C. 一覆奏
D. 六覆奏
解析:
3.按照唐律规定,丈夫死后密不举丧、释服从吉,属于“十恶”中的( )。(C)
A. 恶逆
B. 反逆
C. 不义
D. 不道
解析:
4.唐律将“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论”的制度称为( )。(A)
A. 保辜
B. 理雪
C. 务限
D. 录囚
解析:
5.唐代不同时期对婚姻年龄的规定不同,唐玄宗时期,男子结婚的年龄规定是( )。(A)
A. 15岁
B. 20岁
C. 13岁
D. 18岁
解析:
6.唐朝的最高审理机关是( )。(A)
A. 大理寺
B. 刑部
C. 御史台
D. 大司寇
解析:
7.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C)
A. 《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6篇中的最后一篇
B. 《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 《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20篇
D. 《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12篇30卷
解析:
8.《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A. 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断罪须引正条
B.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 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解析:
多项选择题
9.有关《唐律疏议》的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B,D)
A. 《唐律疏议》是由唐高宗在位时制定的
B. 《唐律疏议》对主要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并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
C. 《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D. 《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解析:
10.根据唐律,不属于“不孝”的行为有( )。(A,C)
A. 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
B. 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
C. 控告祖父母、父母的行为
D. 殴打祖父母、父母的行为
解析:
11.下列关于唐代拷讯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B,C)
A. 依法享有议、请、减等特权的不得刑讯
B. 拷囚不超过3次
C. 刑讯中所受的杖数原则上不会超过200下
D. 女犯不得刑讯
解析:
12.唐代关于司法机关管辖权限发生交叉的问题,其处理规定是( )。(A,B,C,D)
A. 后捕送先捕处
B. 轻犯就重犯
C. 涉及共同犯罪的,移少数罪犯于多数罪犯处
D. 两地相隔过远、难以移送的,以就地审判为便
解析:
13.不属于唐代州一级有权力审结的案件有( )。(A,B)
A. 流刑
B. 死刑
C. 徒刑
D. 耐罪
解析:
不定项选择题
14.唐朝审理刑事案件有严格的要求,其要点包括( )。(A,B,C,D)
A. 司法官员必须在诉状所列罪行范围内审判
B. 按照“据众证定罪”原则确定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C. 严格依据法条判罪
D. 严格审限
解析:
15.唐代的主要法律形式有( )。(A,B,C)
A. 律
B. 令
C. 式
D. 科
解析:
16.下列法典属于唐代的有( )。(B,D)
A. 《开皇律》
B. 《武德律》
C. 《大业律》
D. 《贞观律》
解析:
名词解释题
17.换推
为了防止司法官在审讯过程中因亲故仇嫌关系而妨碍公正审判,唐朝在《狱官令》中第一次规定了回避制度,即“换推”。“凡鞫狱官与被鞫人又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也就是说,若承审官与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准许更换承审官。这一制度对于保证司法公正有一定作用。除亲属外还包括同职连署连判的官员之间,如果是大功以上的亲属,也回避。
解析:
18.三法司
在唐代,中央一级设有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个主要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分别负责行使审判、复核和检察等项司法职能。其中,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的犯罪案件;刑部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除负责有关的司法事务外,还负责核大理寺判决的流刑以下案件以及地方判决徒刑以上的犯罪案件;御史台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百官的言行以及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有权参与重大或疑难案件审理,并受理行政上诉案件。
解析:
简答题
19.请简要陈述唐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关系。
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
第一,律是唐朝的基本法典,在各种法律形式中地位最高、稳定性最强,是实践中适用最广的法律规范,如《贞观律》,性质是“正刑定罪”。
第二,令是经过系统整理公布的关于国家各种制度的法规,主要是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令的作用是“设范立制”,是律的重要补充,故“律无正文者,则行令”。唐代重要的令有《田令》、《官品令》等。
第三,格是皇帝针对某一国家机关或某一具体事项临时发布的、经过分类整理汇编确定为“永格”后重新颁行天下的各种单行敕令。格是法律、法令的重要补充。唐代重要的格有《贞观格》、《开元格》等。
第四,式是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在唐代也称为“永式”,是国家机关中长期适用的行政法律规范。唐代主要的式有《贞观式》、《开元式》等。
律、令、格、式彼此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复杂的唐朝社会关系发挥了综合调整的重要作用。其中,令、格、式是对国家各项制度的正面规定,律则是对违反令、格、式以及其他一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即所谓“一断于律”。在律、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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