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25
单项选择题
1.关于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选项中,( )是正确的。(D)
A. 商鞅取消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剥夺了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B. 商鞅“改法为律”,突出了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
C. 商鞅推行“连坐”制度,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
D. 商鞅提出“轻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
解析:
2.秦始皇时期,某地有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刑罚中的( )。(A)
A. 死刑
B. 迁刑
C. 城旦舂
D. 笞一百
解析:
3.秦朝的( ),是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及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D)
A. 令
B. 律
C. 廷行事
D. 式
解析:
4.在秦代,把人活着投入水中淹死的刑罚称为( )。(B)
A. 阬
B. 定杀
C. 族
D. 迁刑
解析:
5.以下四人,按照秦朝当时的法律规定,( )有可能被判无罪。(B)
A. 甲,六岁
B. 乙,男子,身高不到六尺
C. 丙,杀死了自己的儿子
D. 丁,八十岁
解析:
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选项中,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的是( )。(D)
A. “偶语诗书”
B. “以古非今”
C. “非所宣言”
D. “失刑”
解析:
7.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等属于( )。(D)
A. 公罪
B. 私罪
C. 公室告
D. 非公室告
解析:
8.秦朝刑法中强制女犯去官府服劳役的刑罚称为( )。(D)
A. 罚作
B. 白粲
C. 司寇
D. 复作
解析:
9.按照秦律规定,共犯是指( )共同实行的犯罪。(D)
A. 三人
B. 两人或两人以上
C. 四人
D. 五人以上
解析:
10.秦律中,“故意”称为( )。(C)
A. 眚
B. 非眚
C. 端
D. 不端
解析:
多项选择题
11.以下秦朝法规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C,D)
A. 《骏马律》
B. 《效律》
C. 《内史杂律》
D. 《傜律》
解析:
12.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A,C)
A. 以法为本
B. 明德慎罚
C. 以刑杀为威
D. 罪刑相适应
解析:
13.秦朝法定的加重刑罚的情节包括( )。(B,C)
A. 连坐
B. 累犯
C. 集团犯罪
D. 杀伤尊长
解析:
14.以下属于秦代地方专制司法官吏的是( )。(C,D)
A. 廷尉
B. 里正
C. 丞
D. 决曹掾
解析:
15.秦代在县以下设置的行政机构是( )。(A,C,D)
A. 乡
B. 都
C. 里
D. 什伍
解析:
不定项选择题
16.下列关于秦朝的财产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
A. 秦代的赎刑包括缴纳赎金和服劳役
B. 赎刑和赀刑共同构成秦朝的替代刑
C. “赀”可以说是早期财产刑的雏形
D. 赎刑是秦朝的一种独立刑种
解析:
17.下列可以作为赀刑的客体的是( )。(B,C,D)
A. 箭
B. 盾
C. 甲
D. 徭役
解析:
18.关于秦代的司法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D)
A. 对当事人的判决称为“爰书”
B. 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涉及的财产和当事人,可以实行“封守”
C. 起诉称为“乞鞫”
D. 经过审讯司法机关向当事人宣读判决称为“读鞫”
解析:
19.在秦朝的刑罚中,适用男犯的徒刑有( )。(A,B)
A. 城旦
B. 鬼薪
C. 作如司寇
D. 复作
解析:
20.秦朝的行政管理法令涉及( )。(A,B,C,D)
A. 一般行政事务
B. 户籍和赋税的管理
C. 经济行政事务
D. 军事行政事务
解析:
名词解释题
21.鬼薪
鬼薪是指秦朝刑法中强制男性罪犯去山林砍柴以供祭祀的刑罚。
解析:
22.髡、耐
髡、耐是秦朝的羞辱刑,本身并不残人肢体,只是在身体上留下与常人相区别的印记,以示耻辱;这种刑罚有时候和别的刑罚并用。髡是指剃光受刑人的头发、胡须和鬓毛;耐是指只剃去胡须和鬓毛,但保留头发,故又称“完”。
解析:
23.以古非今罪
以古非今罪是指借上古三代——尧、舜、禹——的事迹,抨击当代的朝政,对国家治理方针、社会管理措施进行批评、非议。犯本罪的,要处以族刑;如果官吏对这种行为明知而不检举的,与之同罪。
解析:
24.具五刑
具五刑是秦朝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实际上是将多种刑罚,包括肉刑和死刑执行方法对同一对象叠加适用。“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故谓之具五刑。”即对犯处以族刑之罪的犯罪人本身,要施以五种刑罚:黥、劓、刖、笞和枭首。
解析:
25.廷尉
廷尉是秦国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廷尉的主要任务:一是审理由皇帝下令审理的案件;二是审理地方移送的重大和疑难案件。
解析:
26.廷行事
廷行事即司法中判案的成例,在审判需要时也可被援引用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
解析:
27.废、免、收
废、免、收是秦代的身份刑,是指以剥夺、改变罪犯的身份作为刑罚。废,指废除在国家机关中供职者的官员身份,剥夺其职权,并且这类人不能再担任国家公职。免,指免除职务而没有剥夺公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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