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8
单项选择题
1.2008年6月,张某辞职获准,但因经济补偿未足额支付而与公司发生纠纷。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内容是公司应于2008年7月20日前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3000元。但公司并未履行。张某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D)
A. 申请劳动仲裁
B. 请求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C. 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解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须注意的是,《解决机制意见》第13条进一步规定:对于具有合同效力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故本题选D。
2.(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D)
A.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解析:A选项中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这是一项当事人可以处理的程序性权利,是处分原则的体现,A错误;B选项中说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当事人的权利相同,是平等原则的体现,B错误;C选项中平等原则包括权利相同和权利相对应,这里是指权利不同但是属于平等原则的体现,而不是同等原则,C错误;D选项中的调解包括自愿和合法,正确。
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简易程序的适用以及审理组织知识点。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3)发回重审或者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5)第三人撤销之诉。由此可得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程序不得适用减简易程序审理,A、B错误。普通程序应该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独任制问题,故C错误。特别程序原则上适用独任制,但选民资格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应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故D选项正确。
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B. 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C. 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 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解析: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据此可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的,必须经过特别授权。黄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时,视为一般代理。因此,黄律师不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据此可知,外国人委托律师参加诉讼时只能委托中国的律师,但是委托律师之外其他人代理诉讼不受此限。
5.(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如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D)
A. 林海是原告,张山是被告,宁虹是第三人
B. 林海和张山是共同原告,宁虹是被告
C. 林海是原告,张山和宁虹是共同被告
D. 林海是原告,宁虹是被告,张山视其态度而定
解析: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08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故D正确。
6.(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延考真题)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一打印社,由甲公司负责供应耗材。田某发现甲公司送的一批货质量存在问题,经协商无果,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受理后,陈某得知此事,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 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 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
C. 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田某提起之诉,告知田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
D. 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
解析:本案中田某陈某合伙经营打印社,由于甲公司送货质量问题导致甲公司对打印社的侵权,田某和陈某应当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一并起诉甲公司,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A错误。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因为一审不再理的原则陈某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起诉甲公司,B错误。《民诉法解释》第73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迫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所以C错误,D正确。
7.(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 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 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 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 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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