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真题汇编1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
A. 甲承租了乙的门面房经营酒吧,月租金30万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根据政府的要求从2020年2月3日至5月20日不能营业,损失惨重,甲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B. 已故评书艺术家单某的声音极具特色和吸引力,甲高度模仿单某的声音在某市无线广播电台给乙公司的产品做广告,收入颇丰,甲的模仿行为没有侵犯单某的肖像权
C. 甲、乙参加单位的足球比赛,甲踢飞的足球打在接球的乙的鼻子上,造成乙鼻梁骨骨折,花去700元医疗费,应当由甲承担侵权责任
D. 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之一
解析: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民法学就是民法解释学;从方法论上看,民法学就是民事法律关系学。民法的功能就是确认民事权益的归属,规范民事权益的正当变动,保障民事权益得到充分的救济。这些功能得以实现的基本工具就是构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是民法学的核心理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可见民事责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条件是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事实;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动态认识和分析是关键(设立一变更一消灭)。为了实现民法“鼓励交易、增进财富,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因此D项错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新冠肺炎疫情”定性为不可抗力的因素,A项中的甲有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故A项正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同时《民法典》又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由此可知,高度模仿单某声音做广告牟利行为属于侵犯肖像的行为,甲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B项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关于自甘冒险(自陷风险)行为的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因此,C项中乙的鼻梁骨骨折的后果自负,甲不承担侵权责任,故C项错误。
2.乙国民航因机械故障坠毁在甲乙两国边界并引发森林火灾,甲乙两国界碑也因此损坏,甲国组织力量紧急进行救援,为灭火和抢救生命,救援队擅自进入甲国国界数十米。尽管乙国尽力救援,火灾还是给甲国造成了损失。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A. 乙国救援人员未经甲国允许越过边境救灾,构成国际不法行为
B. 乙国可以先白行修复界碑,恢复后通知甲国
C. 乙国通知甲国后,应尽快修复界碑
D. 乙国无需承担甲国因火灾蔓延其境内导致损失的国际责任
解析:根据国际法规定,不经许可不许进入他国境内,即使是救援也不可以。A项正确。对于国界界碑,双方都有保护的义务。如果一方发现损坏,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修复。BC项错误。根据国际法关于边境制度的规定,如偶遇森林边境火灾,国家应当尽力扑救并控制火势,不使火灾蔓延到对方境内。题干中乙国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应当承担因火灾致损的国家责任。
3.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采取CIF(汉堡)规范双方之间的合同。甲公司委托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的运输并向丁公司投保了平安险。该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了数次损失。第一次因为遭遇风浪损失了部分货物,第二次因为工人检修船舶电路又造成了部分货物损失,第三次因为忘记给货舱通风造成部分货物受潮受热。根据我国《海商法》及相关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
A. 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应对第一次损失承担责任
B. 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应对第二次损失承担责任
C. 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应对第三次损失承担责任
D. 应当由甲公司负责该批货物的保险费用
解析:首先看承运人,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承运人一共有十二项免责事由,可以总结为四个方面:
(1)航行或管船过失免责;
(2)火灾免责,承运人本人的过失造成的除外;
(3)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免责;
(4)民法的一般免责事由(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活该、公权力介入和不关我事)。
题目中只要有“为了船”“维修船”等字样,就是管船;其余则为管货。第二是海上运输保险中的平安险。平安险的主要内容是:
(1)单纯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
(2)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赔;
(3)共同海损造成的损失一赔。
“船外海上”即平安险只赔偿船外海上风险造成的损失,一看到损失由船内风险造成,肯定不赔。A项涉及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承运人对自然灾害免责,不赔。平安险下保险公司对于单纯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也不赔,故A项错误。B项涉及承运人管船过失造成的部分损失。承运人对管船过失免责,不赔。平安险下该损失由船内风险造成,保险公司也不赔,故B项错误。C项涉及承运人管货过失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对管货过失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平安险下该损失也由船内风险造成,保险公司不赔,故C项错误。D项中的保险义务,术语为CIF,对应口诀:带“I”的有义务(卖方出钱),甲公司作为卖方有购买保险并付费的义务,故D项正确。
4.甲、乙是大学室友,关系密切。乙遭遇金融危机导致生活潦倒,甲与其妻子商议后,决定赠与其一套房屋。但为了避免他人议论,于是与乙商定,对外宣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办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
A. 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办理过户登记前甲享有任意撤销权
B.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 如果办理过户登记后,甲、乙酒后发生口角,乙过失致甲死亡,甲的继承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撤销赠与
D. 在C项情形下,如果乙已经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甲的继承人在撤销合同后,均可请求第三人返还房屋
解析:《民法典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70633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