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仲裁与仲裁法概述)模拟试卷2
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C)
A. 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B. 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C. 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应当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D. 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解析:本题考查一般司法协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1款、第278条第1款的规定,A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2款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3款的规定,D项正确。
2.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C)
A. 作为诉讼当事人,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B. 作为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 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
D. 经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国聘请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529条的规定,D项正确。
3.A国人白某由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往来不便,特委托何某帮助其处理中国境内的投资事务。双方发生纠纷后,白某于中国某法院起诉何某。欲委托中国律师丁某代理本案,就该委托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A. 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并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B. 如白某是从A国寄交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A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A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该委托书才具有效力
C. 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D. 如白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该授权委托书需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A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后才具有效力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的规定,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6条的规定,C、D项均错误。
4.中国大地公司和外国蓝天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在上海市对蓝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 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蓝天公司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蓝天公司负担
B. 蓝天公司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 蓝天公司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D. 上海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若被执行人蓝天公司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大地公司请求执行的,只能由大地公司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5条的规定,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D项错误。
5.我国公司A与某外国公司B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铁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下列做法中,在我国无效的是:( )(D)
A.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B.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国内仲裁机构裁决
C. 双方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
D. 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法院管辖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民诉解释》第531条第2款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D项中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无效。符合题意。当选。
6.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A.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
B.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C. 涉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90日即视为送达
D. A国人甲在我国某市无经常居住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对甲适用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的送达。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中规定的送达方式是对在我国领土内无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当事人适用的送达方式,而不是对所有的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所适用的送达方式,D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第269条、第267条的规定,A项、B项、C项错误。
7.关于外国的判决、裁定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裁定承认后,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B. 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
C.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由合议庭进行审查
D.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提供协助并说明理由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546条的规定,A项、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8条第1款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8.某英籍人士安迪于2012年购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别墅一套。同年年底,因工作原因回国。将别墅卖给北京人刘某,签订合同但尚未交房。2013年房价上涨,安迪后悔,不愿履行合同。刘某欲诉至法院,双方协议于海淀区法院进行诉讼。请问,关于本案管辖的法院正确的是:( )(B)
A. 昌平区人民法院
B. 双方协议约定的海淀区法院
C. 原告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D. 被告住所地英国相关法院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本案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且本案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民诉解释》第28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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