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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商法学(票据法)模拟试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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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卷二商法学(票据法)模拟试卷2

单项选择题

1.(司考试题)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D)

A. 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B. 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

C. 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

D. 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解析:前3项的表述符合票据的设权性、流通性、无因性的特征。而按照要式性的要求,票据行为的方式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格式和方式进行。如果票据行为的方式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格式和方式进行,将会导致票据行为无效甚至票据本身无效。

2.在我国,支票属于( )。(B)

A. 证权证券

B. 即期票据

C. 担任付款票据

D. 远期票据

解析:票据是设权证券,支票为委托付款票据。依照我国《票据法》,支票为见票即付的即期票据。我国《票据法》不承认远期支票的效力。

3.在票据签发前,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的票据是指( )。(D)

A. 银行汇票

B. 银行承兑汇票

C. 银行本票

D. 支票

解析:票据是无因证券,在一般情形下,票据关系与资金关系原则上相分离。但是,绝大多数国家的票据立法均要求支票的出票人在签发支票前,必须与其委托付款银行之间存在资金关系,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例如我国《票据法》第82条第2款、第87条的规定。

4.依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预约以书面形式存在,并完全具备《票据法》规定的应记载事项的,此票据预约的效力为( )。(B)

A. 具有票据的效力

B. 不具有票据的效力

C. 由相关预约当事人确定其格式后具有票据的效力

D. 不具有票据的效力但相关当事人应依照《票据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解析:票据预约以书面形式,具备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应记载的事项时,也只是对存在票据预约关系的证明,不产生票据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第108条的规定,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制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因此,即使是票据预约的格式是由相关预约当事人确定,基于票据要式性的原理,也不产生票据的效力。票据预约关系不由票据法调整,相关当事人未按票据预约签发票据,也只是违反了预约关系中的义务,其产生的责任是民法上的违约责任。

5.我国《票据法》上未规定的非票据关系是( )。(D)

A. 票据返还关系

B. 利益返还关系

C. 损害赔偿关系

D. 票据复本、誊本、原本的发行和返还关系

解析:我国《票据法》没有规定票据的誊本、复本制度,也就没有票据复本、誊本、原本的发行和返还关系。

6.依照我国的相关规定,票据债务人对与自己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 )。(C)

A. 基于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的分离不得进行抗辩

B. 只能依照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抗辩

C. 可以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抗辩

D. 只能在票据本身存在瑕疵时,才可以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抗辩

解析:当票据权利人与票据债务人既是票据关系的直接当事人,又是原因关系的直接当事人时,依照《票据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对与自己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权。

7.在同一张有效票据上存在数个票据行为,各个票据行为独立发生效力,不受其他票据行为的影响,票据行为的这种特征被称为( )。(B)

A.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B.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C. 票据行为的要式性

D. 票据行为的文义性

解析:票据行为的独立性是指票据上有数个票据行为时,各个票据行为均各自独立地发生效力,不受其他票据行为的影响。当某一票据行为无效时,除该行为导致票据本身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其他票据行为无效,有效票据行为的行为人仍须按票据文义承担票据责任。

8.票据法规定必须记载,如果记载欠缺则票据无效或票据行为不产生效力的票据记载事项是( )。(A)

A.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 任意记载事项

D. 禁止记载事项

解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必须记载,如果记载欠缺则票据无效或票据行为不产生效力的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虽然规定应当记载,但如果记载欠缺,不影响票据或票据行为的效力,而依照法律的变通规定或补充规定处理的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可以记载,但并不要求必须记载,如果没有记载不影响票据或票据行为的效力,但一经记载即发生票据上效力的事项。而票据法禁止记载于票据上,如果记载了也不产生票据上效力或者导致票据或票据行为无效的事项才为禁止记载事项。

9.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签发了一张即期商业汇票,并以丙为收款人,丁为付款人。甲在票据上记载了“代理出票”的文义并签章,但未记载乙的名称。丙在向丁主张付款请求权时遭到拒绝,丙即向甲和乙行使追索权,该票据( )。(A)

A. 由甲承担票据责任

B. 由乙承担票据责任

C. 甲和乙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D. 无效

解析:票据法对票据代理采取严格的显名主义。票据代理应具备3个方面的形式要件,即表明代理的意思;载明被代理人的名称;代理人签章。该票据上虽记载了表明代理意思的“代理文义”,但却未记载被代理人的名称,不构成票据代理。因此,按照《票据法》第4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甲在票据上签章,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10.(注册会计师考试)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A. 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 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 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 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甲系票据伪造的行为人,其假冒了乙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但甲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其行为并不构成有效的票据行为,甲不承担票据责任。对于被伪造人的乙而言,由于其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也非票据行为人,因此,依照我国《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乙也不承担票据责任。而丙和丁在票据上实施了合法有效的票据行为,按照票据行为独立性的原理,依照《票据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因此,丙和丁应承担票据责任。

11.下列当事人中的票据有权涂销人是( )。(B)

A. 出票人

B. 收款人

C. 付款人

D. 承兑人

解析:在票据涂销中,只有票据权利人才是有权涂销人。出票人、承兑人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为记载于票据上,将会承担付款义务的人。只有收款人才是票据权利人。

12.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持票人因票据丧失而申请公示催告的,其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为( )。(B)

A. 票据出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 出票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 持票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失票人申请公示催告的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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