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试卷(民法)模拟试卷49
分析题
甲乙丙三人各出200万,购买北京一三室两厅房屋,形成共有关系。甲住主卧,每月补贴乙丙各200元。三人约定只允许自己或者家人居住,不得将房屋出租。2009年,甲乙出国,丙在甲乙不在期间,丙与丁订立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出租给丁,获得租金18万元。
甲乙回来后,发现这一事实,发生争议,要求结束共有关系。但就房屋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三人均表示愿意补偿其他两人,自己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三人愿意补偿的金额不同,甲愿意补偿乙丙各200万元,乙愿意补偿甲丙各180万元,丙愿意补偿甲乙各170万元,房屋市价为650万元。[北大2013年研]
问:
1.丙与丁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丙与丁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理由:《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甲乙丙三人明确约定不得将房屋出租。丙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丁,违反了《民法典》第301条的规定,故丙与丁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解析:
2.如果你是法官,该如何分割房屋?
本案中,在甲乙丙三人都主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房屋作价补偿的方式对房屋进行分割。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另两个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在本案中,可以对房款采取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得房;得房者根据房款数额将另两个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给付给另两人。
解析:
论述题
3.试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山东大学2007年研;北化2008年研]
(1)诉讼时效,是指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不受法律保护之时效。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又称诉讼时效的客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及司法解释,参考外国的立法例和学者的主张,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包括:
①债权请求权。包括:
a.合同之债,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等;
b.侵权之债,如赔偿损失请求权;
c.无因管理之债,如必要费用请求权、不当管理的赔偿损失请求权;
d.不当得利之债;
e.其他债权请求权。
②继承权请求权。我国法律承认继承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但在有多人继承的情况下,存在继承人间的共有关系,继承人分割遗产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③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请求权:
a.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学界尚有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96条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返还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学界尚有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
④人身权请求权。除因侵害人格权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外,基于人格权发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影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解析:
4.诉讼时效的客体。[山东大学2015年研]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又称诉讼时效的客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及司法解释,参考外国的立法例和学者的主张,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包括:
①债权请求权。包括:
a.合同之债,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等;
b.侵权之债,如赔偿损失请求权;
c.无因管理之债,如必要费用请求权、不当管理的赔偿损失请求权;
d.不当得利之债;
e.其他债权请求权。
②继承权请求权。我国法律承认继承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但在有多人继承的情况下,存在继承人间的共有关系,继承人分割遗产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③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请求权:
a.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学界尚有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96条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返还财产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学界尚有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
④人身权请求权。除因侵害人格权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外,基于人格权发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影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解析:
5.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及效力。[中山大学2015年研]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之请求:
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b.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c.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d.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e.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指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义务人的同意,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同意之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义务人的代理人于授权范围内而为同意的,亦发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证人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对主债务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对人,原则上亦为权利人或权利人之代理人,对第三人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诉请裁判之举,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为强烈的表示,故诉讼之日便是时效中断之时。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交书面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和仲裁申请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口头起诉或申请仲裁之日起中断。
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法院在出现下列事项之一时,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申请仲裁、支付令、破产或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消等。另外,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请求,或者向公检法机关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2)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①对人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原则上只对使诉讼时效中断的当事人有效力。但是,连带之债中对于连带债权人或者连带债务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16518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