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17
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加入、恢复和退出中国国籍,应当提交给下列哪个机关?(C)
A. 我国外交部
B. 我国公安部
C. 在国外,应当提交给我国的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
D. 应当提交给所在地的市公安局
解析:本题考查国籍变更的受理申请机关和审批机关。《国籍法》第15条规定,受现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的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所以,A,B错误,C正确。D不严谨,正确表述应当限定为在国内,不选。
2.某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确立了3个月的申报期限,某企业的债权人甲公司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B. 甲公司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C. 甲公司有正当理由,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 甲公司有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可知A正确。
3.下列哪些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处罚?(A,B,C,D)
A.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B.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C.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D. 聚众破坏交通秩序罪
解析:《刑法》第242条: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刑法》第291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
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1)《刑法》第269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2)第289条: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263条(抢劫罪)定罪处罚。(3)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对
4.属于《刑法》第191条第1款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A,B,C,D)
A.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C. 保险诈骗罪
D.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解析:《刑法修正案(六)》第16条对《刑法》第191条第1款修正。
5.下列哪些情形实行数罪并罚?(A,B,C)
A. 因为受贿而挪用公款的
B. 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
C. 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又有使用假币行为构成犯罪的
D. 因为受贿而犯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等渎职性犯罪的
解析:
6.吉米是一名来北京大学留学的美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 吉米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无需说明理由
B. 如吉米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经北京大学批准可兼职工作
C. 吉米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在48小时内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 吉米若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则不得出境
解析:本题考查外国人出境入境的相关考点。A项正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5条规定,对不准入境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B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吉米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应当依法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而非仅需就读学校批准。C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吉米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登记,而非48小时内。D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可见若吉米为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不可出境的情况存在例外情形。
7.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应当是下列哪项?(A)
A. 在刑事立案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前
B. 在刑事立案后到侦查终结前
C. 在刑事立案后到提起公诉前
D. 在提起公诉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前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9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应选A项。
8.甲在行走时突然听到有人惊呼“杀人了,快跑”,甲来不及细想,慌忙跑向路旁胡同,不料撞倒一个轮椅上的老人,造成老人腿部骨折。后发现只是小孩子在恶作剧喊叫。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防卫过当
B. 紧急避险
C. 假想避险
D. 避险过当
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甲并未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善意地误以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施了所谓紧急避险,属于假想避险。
9.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时:(D)
A. 都应当进行调解
B. 都应当进行和解
C. 调解达成协议即发生法律效力
D. 有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解析: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除外。
10.甲、乙两人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乙主张发表,甲不同意,后甲死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D)
A. 甲生前不同意发表该小说,乙不能发表
B. 乙可以自己单独署名,也可以由甲、乙两人共同署名
C. 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甲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D. 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乙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解析:选项A,《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选项B,《著作权法》第10条第2款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换言之,即是著作权人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注明自己的名字、名称的权利,作者是公民的,还可以注明自己的笔名。署名权是确认该作品的作者的具体身份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它除了向公众表明该作品的所有权归何人所有外,也向公众承诺该创作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创作的作品,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是该创作仍是由具体公民所创作,因此,署名权仍归具体创作的公民所有。署名权属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范畴,其权利不能转让、抵押、继承、赠与,一部作品创作的署名权,归创作人永远享有。例如“沁园春•雪”署名权永远归毛泽东所有。著作权人创作的作品署名发表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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