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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犯罪概说、犯罪排除事由)模拟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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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一(犯罪概说、犯罪排除事由)模拟试卷1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因素不能决定社会危害性的轻重与程度?( )(D)

A. 行为侵犯的客体

B. 行为的方式、手段与后果

C. 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目的

D. 行为人的年龄、精神状态

解析:按照通说,社会危害性的轻重与程度取决于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的方式、手段与后果和行为人的犯罪动机、目的,行为人的年龄、精神状态不影响社会危害性的轻重与程度。D项正确。

2.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罪过形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只能是故意

B. 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C. 只能是间接故意

D. 只能是过失

解析:本题考查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理解。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3.甲系某厂司机。某日深夜驾车返回厂里,倒车入库时将偷偷溜进车库过夜的乞丐乙某轧死,后查明乙某当时睡在车库麻袋中取暖。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 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B.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C.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D. 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间接故意

解析:本题考查意外事件与过失的区分。因为难以预想到会有人睡在车库麻袋中取暖,故甲的行为造成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4.乙持刀抢劫妇女,骑车路过的甲将乙撞成重伤。见其受伤,甲送乙到医院治疗。由于护士的疏忽,乙因药物过敏而死。对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 意外事件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过失致人重伤罪

D. 正当防卫

解析:乙持刀抢劫妇女,属于正在实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为了避免妇女被抢,甲当时即便将乙撞死,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也构成正当防卫。何况当时仅是将乙撞成重伤,死亡结果是由于护士的疏忽造成的,不能因此认定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5.甲在行走时突然听到有人惊呼“杀人了,快跑”,便来不及细想,慌忙跑向路旁胡同,不料撞倒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造成老人腿部骨折。后发现只是小孩子在恶作剧喊叫。对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防卫过当

B. 紧急避险

C. 假想避险

D. 避险过当

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甲并未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善意地误以为存在这种危险,因而实施了所谓紧急避险,属于假想避险。

6.下列哪一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D)

A. 架设电网等“防盗”设施致人死亡

B. 两人斗殴过程中甲求饶,乙继续将甲打成重伤

C. 甲挑衅乙不敢打自己,乙遂殴打甲,甲反抗将乙打成重伤

D. 甲凌晨闯入女工宿舍,并殴打女工乙,乙遂用水果刀划伤甲

解析: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的,无论被电击死者是否是不法侵害人,通常都要认定为犯罪。互相斗殴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立正当防卫:一是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二是在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C项中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

7.刘某持西瓜刀去某超市抢劫,营业员陈某奋起反抗,扭打中夺下歹徒的西瓜刀,慌乱中欲把西瓜刀交给营业员王某控制,结果王某并未接住刀反而造成重伤。刘某见刀被夺,也未抢到财物,慌忙逃出超市,见路边有一自行车便骑车逃跑,陈某冲出超市追赶歹徒,飞身一跃压倒自行车,使刘某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造成陈某重伤,刘某擦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 刘某对陈某的重伤负刑事责任

B. 陈某对王某的受伤负刑事责任

C. 陈某构成正当防卫

D. 刘某对王某的受伤负刑事责任

解析:陈某反抗刘某的抢劫,夺下其西瓜刀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陈某在慌乱中欲把西瓜刀交给营业员王某控制,其行为仍然属于防卫行为。结果王某并未接住刀反而造成重伤。因此,陈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造成第三者的损害。对此,应当认为,陈某的行为成立假想防卫,因为王某没有实施不法侵害,但陈某的防卫行为却导致了王某的伤害结果,所以应视为一种假想防卫,阻却故意责任。如果陈某对此有过失,则应按照过失犯罪来处理。陈某将刀扔给王某,显然是有过失的。他应当预见到将刀对着人扔过去,有可能伤到人。所以,陈某应当对王某的重伤负责。

刘某对于陈某扔刀的行为无需负责。他没有用这把刀来砍王某,陈某将刀扔给王某也不是他能预见的,他也没有阻止陈某扔刀的义务。所以,他无需对王某的重伤负责。

刘某在抢劫未遂,放弃抢劫逃走后,陈某仍然出门追赶,陈某的行为不再成立正当防卫。因为刘某已经放弃了抢劫,也没有携带赃物。此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但是,陈某仍然有权追赶刘某,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因为,抢劫未遂也仍然成立犯罪。但是陈某这种行为的性质是扭送,不是正当防卫。陈某在飞身扑倒刘某时造成自己重伤,刘某显然无需对此负责。因为这是陈某自己的鲁莽行为导致的。陈某扑倒刘某也不是迫不得已的行为,所以刘某的逃走和陈某的受伤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刘某无需对此负责。

综上所述,只有选项B是正确的。

多项选择题

8.关于犯罪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D)

A. 故意杀人罪是即成犯

B. 绑架罪是继续犯

C.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

D. 强奸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分类。考生必须熟知基本犯、结果加重犯、即成犯、状态犯、继续犯等基本概念。ABCD的论述均正确。

9.甲开车正常行驶,避让不及而将快速跑过马路的乙撞成重伤。事后查明,当时乙正在追赶前面的女青年丙,准备实施强奸行为。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B)

A. 正当防卫

B. 交通肇事罪

C. 一般的交通事故

D. 不构成犯罪

解析:甲不具有正当防卫意图,按照我国正当防卫的通说,甲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甲正常驾车行驶,避让不及撞伤乙的行为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

10.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B,C)

A. 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 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 律师在法庭上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D. 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解析:本题考查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行为相关问题的理解。防卫是否过当,要根据人身或财产受到的危险以及防卫的条件等因素决定,不能一概认为,对除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就属于过当。关于B项,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几种情况指的是行为的性质而不是仅指这几种罪名,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一样可以实行特殊的正当防卫。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得泄露他人隐私。放火毁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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