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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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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8

多项选择题

1.从人们对法律现象认识阶段的角度,法律意识可以分为下列哪些部分?( )(CD)

A. 个人法律意识

B. 集体法律意识

C. 法律心理

D. 法律思想体系

解析:法律意识的分类。个人法律意识、集体法律意识是从主体角度进行分类的。

2.金晶节能灯厂为劳动者常某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常某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A,C,D)

A. 若常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B. 违约金的数额由金晶节能灯厂和常某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确定

C. 金晶节能灯厂要求常某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D. 在服务期内,金晶节能灯厂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作调整机制提高常某的劳动报酬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B项的表述遗漏了违约会的上限,是不准确的。A、C、D三项的表述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故当选。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事项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 )(AB)

A. 公司董事会的产生办法和议事规则

B. 股东的出资时间

C.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D.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解析:《公司法》第2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张某盗窃文物一案涉及到如下一些证据,其中哪些属于书证?(A,C)

A. 精神病医院对张某开具的精神状况的诊断书

B. 博物馆负责人出具的失窃情况的说明

C. 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张某一贯表现的说明

D. 文物专家对失窃文物的鉴定意见书

解析: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因此,C项正确。本题中选项B项为被害人陈述,D项为鉴定结论,所以两者均不是书证。而选项A属于书证,而非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判断后所得出的书面意见,它和书证的区别在于内容和形成方式不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从选项A中我们无法推断该精神病医院是否是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而且也无法知道是否是省级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A选项和D选项的区别在于:(1)选项A用的是诊断书而不是鉴定意见书;(2)选项D鉴定意见书的制作主体是文物专家,而选项A的制作主体是精神病医院,所以可以推断出D中的专家是司法机关委托或者聘请的,但是却无法推断出A中是否是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所以可以认为A为书证,D为鉴定结论。综上,本题应选A、C项。

5.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与被害人已经在侦查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在审判阶段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C)

A. 可以受理

B. 不予受理

C. 对于被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

D. 对于被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90条的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6.甲、乙两国2010年建立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12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关于两国的上述做法,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

A. 乙国的行为不应承担国家责任

B. 甲国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降为代办处的行为违反国际法

C. 乙国可以查封甲国使馆的财产作为报复

D. 乙国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中的反报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强制方式。就乙国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而言.构成国际法上的反报行为。反报行为本身也不构成对国际法的违背,不承担国家责任,A正确。在匡际实践中,单纯的降级或断交常常被认为是两国进行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一般不带来法律义务的违背。因此,甲国的行为是一种强烈的政治姿态,但不是国际法上的违法行为,B错。甲国使馆的财产为外交财产。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规定的使馆的特权与豁免,使馆馆舍不得侵犯。这项特权即使两国断交、使馆馆长长期或暂时撤退、发生武装冲突时也不例外,C错。D正确,本题的情况属于反报。

7.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哪些?(C,D)

A. 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 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为李某设定抵押权

C. 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 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解析:《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该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可知,C、D项属于《物权法》上的非基于法律行为取得物的所有权的情况,自然不以登记为其生效要件,依题意,当选。注意A项并不属于《物权法》第28条所规定的依据裁判文书直接取得所有权的情况。

8.甲的鱼塘上游分别坐落着生产纸张的乙厂、生产石灰的丙厂和生产硫酸的丁厂,他们的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但污水混合以后发生了化学反应,导致甲饲养的鱼全部死亡。对此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C,D)

A. 应由甲自担

B. 应由乙、丙、丁承担

C. 应主要由乙、丙、丁承担,甲也应自担部分

D. 应由甲负主要责任,乙、丙、丁给予相应补偿

解析:共同加害行为,是指2个或2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共同加害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2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乙、丙、丁厂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其排污无共同故意,也无同过失,但其排污的污水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遭受财产损失,乙、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加害行为,即共同侵权行为,故应对甲承担连带责任。因此,B项正确,A、C、D项错误,当选。

9.以下构成新要约的是( )(A,B,C)

A. 乙公司对甲公司要约中的质量标准提出异议,要求甲公司提供的货物要适用国家标准,而不是行业标准

B. 丁公司对丙公司要约中的履行地点提出异议,要求应在丁公司所在地交货,而不应在丙公司所在地交货

C. 己公司对戊公司要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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