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04
多项选择题
1.公民李小环通过保险代理人为其6岁的女儿刘申花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某人寿保险公司。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BC)
A. 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刘申花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
B. 受益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C.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代理人与某人寿保险公司对给付保险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保险代理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解析:《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依此,A项错误。
第27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依此,B项错误。
第125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此及代理的原理,C项错误,而D项正确。
2.票据权利应该在一定期限行使,否则将造成票据权利的消灭,例如:( )(AD)
A. 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自票据到期日2年未行使票据权利
B. 持票人对支票的出票人,自票据到期6个月未行使票据权利
C. 持票人对票据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D.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解析: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AD为正确选项。
3.中国光明厂代表中国铅锌产业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的铅锌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国务院主管部门经审查终局裁定倾销不成立。光明厂对国务院主管部门的终局裁定不服,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D)
A. 光明厂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 该案件应当由该国务院主管部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 光明厂如果提起诉讼,应当由光明厂对被诉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D. 光明厂如果提起诉讼,应当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的被诉反倾销行为负举证责任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倾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有关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A项正确。该规定第5条规定“第一审反倾销行政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二)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即反倾销行政诉讼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或其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项不完整,不应选。该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其作出的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反倾销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D项正确。该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即本题中,原告光明厂仅对被诉行为的事实问题承担举证责任,C项错误。
4.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做法错误的有哪些?(A,B)
A. 某市人民检察院甲负责承办何某涉嫌徇私枉法案,在其进行侦查时,何某利用朋友提供的“便利”顺利逃脱,甲依据案件紧急情况,应立即作出通缉的决定
B. 金百万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会计乙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公款33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乙有存款35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奔驰汽车一部和三室一厅住房一套,还发现乙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这些财物可作如下处理:扣押奔驰汽车一部,查封三室一厅住房一套,扣押军用子弹120发,冻结存款350万元
C. 某市无业人员丙因涉嫌盗窃罪和抢劫罪由某市公安局提请某市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侦查终结后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被告知委托辩护人后,丙拒绝委托辩护人。开庭审理前,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丙指定了一名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会见丙,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不得派员在场
D. 人民法院在审理丁走私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鉴于其又涉嫌另外三宗走私案,遂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则在此阶段,检察院应当自行补充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6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通缉的决定。可知,侦查人员自己不能决定通缉,故A项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该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乙存款350万元中包括有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所以B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审判阶段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无需批准,自不存在法院在场之可能,所以C项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0条第1款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可知,D项正确。依题意,本题A、B项当选。
5.国家制定或认可,也就是使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形式。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规范、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结合上述关于法的“国家意志性”观点,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B,C)
A.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是从法作为一个整体并以国家名义制定和认可来说的。实际上构成这一整体的各个法律、法规是由各种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别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
B. 法的“国家意志性”在涉及习惯法时是不适用的,因为习惯不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而成为习惯法
C.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特征,对以成文法或制定法为主的国家,如德国、法国以及当代中国是非常适合的,而对于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来说,法院的判例同样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而判例的形成也就意味着对于国家意志性的例外
D.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这一基本特征,也就表明法又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同一性的非本质属性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特征,法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等特征。A是正确的。对于法的“国家意志性”在涉及习惯法时要注意,其也是适用的,只不过表现的形式不同。因为习惯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就具有法律效力而成为习惯法,而某些习惯经国家机关依法认可并吸收到成文法后,这一习惯的内容就转化为成文法。所以B是错误的,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特征,对以成文法或制定法为主的国家,如德国、法国以及当代中国是非常适合的,而对于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来说,法院的判例同样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而判例的形成也就意味着国家授权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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