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 > 试卷二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8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88

本单篇文档共10334字,内容预览3500字,预览为有答案版,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空白卷版和有答案版,同时也有司法类法律职业资格整科真题模拟题,讲义课件,思维导图,易错高频题等下载。
试卷二 章节练习 3623人下载
价格: 0.60 原价:¥8.80
收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88

单项选择题

1.不属于商法与经济法主要区别的是:( )(C)

A. 调整对象上,商法着重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经济法着重于国家权力干预经济活动

B. 调整方法上,商法着重予意思自治,经济法着重于国家统治原则

C. 法律属性上,商法以强行性规范为主,经济法以任意规范为主

D. 体系构成上,商法主要以公司、票据、证券、海商、保险法为主,经济法以金融、税收、竞争法、贸易管制等为主

解析:

2.我国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是:( )(C)

A. 国家税务机关

B. 国家社团管理机关

C.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 各级人民政府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在我国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36题)(B)

A. 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 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 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解析:选项ACD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考查。诚实信用原则、处分原则以及辩论原则都是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处分原则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必须依原告的起诉才能开始。(2)法院裁判的范围受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制约,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得超范围裁判。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依法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诉讼的发展和终结,可以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撤回起诉。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的事实以及争议的焦点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辩论原则要求认定案件事实的有关诉讼资料只能由当事人提出,否则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不告不理原则是处分原则的体现,是指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以及法院审理和裁判的范围应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职权进行变更或撤销。但不告不理原则并非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本案中,不管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还是最终裁判的范围,法院均采取了遵循当事人意思的原则,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或处分原则。而本案所述信息根本不涉及辩论原则。因此,选项ACD均错误。

选项B是对法院适用裁判形式的考查。判决和裁定都是法院对当事人请求作出裁判的形式。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后,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适用法律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保证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中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司法判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中止或者终结执行;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本案中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的裁定适用范围,而属于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应以判决的形式做出,因此,本案中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选项B正确。

4.下列关于先予执行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B)

A. 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之一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B.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 对于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D.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该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此处的申请复议应当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07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3项规定的紧急情况,包括:(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_丁具货款的;(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5.关于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证明某事实存在的证据为本证,证明某事实不存在的证据为反证

B.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定大于传来证据

C. 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或者反证

D. 复制品和复印件不可以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解析:考查证据的理论分类,A项错误,区分本证和反证的标准是根据证明责任的划分,原告和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或者反证,所以C项正确。根据《证据规定》第77条的规定,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D项错误。

6.下列不属于收益行为的是( )。(C)

A. 收取牛身体内部的牛黄

B. 采摘荔枝树上成熟的荔枝

C. 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员领取的奖金

D. 股民通过买卖股票获取股息

解析:收益,就是收取物所派生的孳息,是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主要包括孳息和利息。孳息又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力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利益。本题中,A、B、D三项表述均属于收益,A项表述属天然孳息;B项表述也属天然孳息;D项表述属法定孳息。C项表述中的奖金是基于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基于财产而取得的物质利益,不是孳息,因此不是收益。

7.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分别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现查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是在变造后签章的,丙是在变造前签章的,但不能确定乙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A. 甲、乙、丙、丁只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

B. 甲、丙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乙、丁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

C. 汇票的金额被变造导致无人承担责任

D. 甲、乙、丙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14条的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由于无法确定乙是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签章,故甲、乙、丙都须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戊负责,丁仅就变造后的金额对戊负责,本题D正确。

8.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自汇票到期日起( )。(A)

A. 2年

B. 6个月

C. 3个月

D. 1年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法》第17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10334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

剩余未完,查看全文
收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88

推荐资源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热线

官方客服

如遇问题,请联系客服为您解决

电话客服:

客服微信:pujinet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