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79
单项选择题
1.赵某与孙某达成如下协议:“如果双方就李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随后双方果然就李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关于此争议的解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A. 既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 此约定仲裁协议无效,因为没有经过被抚养人李某的同意
C. 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D. 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解析:考查仲裁的范围,人身性质的纠纷不具有可仲裁性,仲裁协议无效,所以ABD项错误,C正确。
2.下列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D)
A. 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管辖权异议,既包括对案件的地域管辖提出异议,又包括对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B.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
C.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 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ABC项均为正确选项,不选。又《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1)第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级别管辖异议作出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据此,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救济渠道为上诉而不能申请再审。故选D项。
3.甲国有企业、乙合伙企业拟设立一合伙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A. 不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B. 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C. 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
D. 可以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不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解析:考查合伙的种类和合伙人资格。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第3条的规定。由于国有企业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只能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所以C选项正确。
4.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29题)(D)
A. 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 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 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 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债务的承担,以及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也就是,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实际上还是应由投资人承担。所以,A选项,应由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而非受托人霍火承担。A项错误。
该法第20条规定了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管理人的义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该规定强调受托人“擅自、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某些行为,但是如果得到投资人同意均可。故D项“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表述正确。
5.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10万元出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申请进行企业登记时未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 张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 张某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C. 张某先用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个人财产不足清偿的,用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D. 企业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解析:考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范围。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是:( )(A)
A. 甲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合同订立后,因该家用车辆转用于高危货物运输,增加了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甲将该事宜及时告知A公司
B. 乙向B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该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车灯受损,乙变造相应证明,夸大损失程度
C. 丙向C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因为疏忽没有告知C公司工作人员其副驾驶座位的靠座已发生损坏
D. 丁向D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但是其保险金额明显超过保险车辆的价值
解析:考查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可见,即使被保险人尽了及时通知的义务,保险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故A项正确。该法第27条第3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可见,投保人虚报损失的,仅免除保险人对虚报部分的责任,对整个合同,其并无解除权。故B项错误。该法第16条第5款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该项中提到的“副驾驶座位的靠座损坏”并不属于“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事实,故保险公司无解除权,C项错误。保险金额超过保险车辆价值的,保险赔付以保险价值为最高限。该条件不构成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事由。D项错误。
7.甲公司与乙公司一直在洽商合作开展互联网P2P业务,几经周折后基本确定了此次合作的内容。3月2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封电子邮件,要求乙公司确认本次合作的合同条款。3月23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邮件。但由于乙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该邮件发到甲公司同意部门另一小组人员的有相中。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D)
A. 乙公司发出的邮件因发送错误,故合同不成立,邮件视为新要约
B. 乙公司发出的邮件因发送错误,故合同不成立,邮件视为反要约
C. 以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应自双方签订确认书后成立
D. 合同自该邮件首次到达甲公司之时起成立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1、16、26条及第33条的规定。以电子邮件这种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没有指定特定系统的,该要约或承诺自到达对方任一系统的首次时间为要约或承诺生效的时间。本案中的电子邮件系承诺,其自首次到达找房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另一部门的工作人员邮箱的首次时间为承诺生效、合同成立之时。且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只有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才自签订确认书时起成立.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8.某公司要新建一栋办公楼,经招投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但在实际施工时,却是由乙建筑工程队施工。乙系借用甲之名义缔约的。工程竣工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12772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