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试卷(民法)模拟试卷65
简答题
1.简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4条至第9条规定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
(1)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解析:
2.简述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36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解析:
3.简述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39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解析:
4.简述法人解散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
5.简述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1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解析:
6.简述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7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解析:
7.简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179条第1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
解析:
8.简述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解析:
9.简述物权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物权的保护方式可以大致分为三类详述如下:
(1)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此种请求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在确认之前物权是否存在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此项权利不是物权请求权的内容。
(2)通过物权请求权的保护此种请求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一种请求权旨在排除对于物权现实的或者潜在的损害恢复物权圆满之支配状态主要包括三种具体类型:返还原物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前两项旨在恢复已经造成的损害后一项旨在排除对于物权潜在的侵害。
(3)通过债权请求权的保护债权请求权是基于特定原因引起的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进行物权保护的债权请求权主要包括恢复原状请求权和赔偿损失请求权。
解析:
10.简答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642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1)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2)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3)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解析:
11.简答保证合同中一般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68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其先诉抗辩权
解析:
12.简答租赁合同中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7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解析:
13.试列举自然人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3)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解析:
14.试列举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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