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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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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64

单项选择题

1.在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 )。(C)

A. 被告人

B. 公诉人

C. 自诉人

D. 证人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的代理;二是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的代理;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和被告人的代理。故本题选C。

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诉讼形式是( )。(B)

A. 纠问式诉讼

B. 弹劾式诉讼

C. 混合式诉讼

D. 审问式诉讼

解析:外国古代实行的是弹劾式诉讼制度,如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共和国以及日耳曼前期时代和英国封建时代,大体上都实行的是一种弹劾式的诉讼制度。故本题选B。

3.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C)

A. 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

B. 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

C.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D. 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

解析:选项A正确。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可知,检察院只有建议权,无权直接释放或变更。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故本题选C。

4.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了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才是正确的?( )(D)

A. 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B. 指令下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C. 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D. 按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刑事部分,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发回审理

解析:《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本题目中,被告人只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提出了上诉,则刑事部分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故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发回指令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因此,本题目中的正确选项是D。

5.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 )日以内做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C)

A. 5

B. 10

C. 15

D. 30

解析:《刑诉解释》第263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故本题选C。

6.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其侦查羁押的期限的计算应从( )。(C)

A. 拘留之日起计算

B. 逮捕之日起计算

C. 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D. 查清全部犯罪事实之日起计算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故本题选C。

7.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以后,对于( )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C)

A.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B. 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C. 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

D. 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已经构成犯罪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故正确答案选C项。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必须( )。(D)

A. 开庭审理

B. 书面审理

C. 公开审理

D. 讯问被告人

解析:《刑诉解释》第344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故ABC选项都不是必须的,不应选,D是正确选项。

9.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B. 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C. 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D.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373条第1款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选项B错误。《刑诉解释》第373条第2款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377条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374条规定,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故本题选D。

10.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 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须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B. 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须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C.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D.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解析:选项A正确。《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选项B错误。该法第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选项C错误。该法第6条第1款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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