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87
单项选择题
1.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 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 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 对法院做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做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 对检察院做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据此可知,获得补助是证人的权利。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7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故本题选D。
2.刘某因为放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准备将刘某交付执行,交付前,突然发现刘某正在怀孕,此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 )。(C)
A. 应当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
B. 应当待刘某分娩后再执行死刑
C. 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D. 应当立即改判
解析:《刑诉解释》第418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五)罪犯怀孕的。”故C项是正确的,ABD项不符合规定。
3.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C)
A. 1年
B. 2年
C. 3年
D. 7年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本题选C。
4.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 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 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 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解析: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394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选项B错误。该法第4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选项C正确。该法第412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三)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选项D错误。该法第413条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故本题选C。
多项选择题
5.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C,D)
A. 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 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 公安机关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 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解析:《刑法》第87条对追诉时效作出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同时《刑法》第88条规定了追诉时效延长的几种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题意,甲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情形,其追诉时效应当为5年。从题干来看,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并未立案侦查,人民法院未受理案件,被害人也未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因此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61条,CD为正确选项。故本题选ACD。
6.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如何处理?( )(A,C)
A. 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B. 只能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C. 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D. 可以直接转给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刑诉解释》第16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有管辖权的法院将管辖权移转给原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称为移转管辖。根据解释,人民法院只能请求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法院指定,但不能自行移送给同级其他法院。故本题选AC。
7.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
A. 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B. 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 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回避
D. 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新审判做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自行回避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院回避规定》第1条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本规定所称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刑诉解释》第23条也有规定。选项B正确。《最高院回避规定》第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本规定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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