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正当行为)模拟试卷2
单项选择题
1.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捡起石块将其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种情况?( )(B)
A. 紧急避险
B. 正当防卫
C. 防卫过当
D. 对象错误
解析:对于动物能否实施正当防卫,刑法学界看法不一。但是,当动物成为不法侵害人实施不法侵害的工具时,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完全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2.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迫。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
A.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甲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属正当防卫。而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情况:一是事前防卫,二是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乙被打昏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张某继续实施的侵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3.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 )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 )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 );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 );关于( )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 )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对于( ),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B)
A. 2空填写“正当防卫”,5空填写“防卫过当”,1空填写“假想防卫”
B. 2空填写“正当防卫”,4空填写“防卫过当”,1空填写“假想防卫”
C. 3空填写“正当防卫”,5空填写“防卫过当”
D. 3空填写“正当防卫”,4空填写“防卫过当”,1空填写“假想防卫”
解析:根据《刑法》第20条前两款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的,属于事后防卫。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应根据其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罪名;对于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 )。(D)
A.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B. 造成了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C. 给第三者造成了损害
D.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解析:《刑法》第20条第1、2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见,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5.根据刑法规定,避险过当的,( )。(B)
A. 应当从轻处罚
B.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 可以从轻处罚
D.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 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 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 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D. 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也可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进行紧急避险
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权益以保护较大权益免遭侵害的行为。据此,为保护个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通过损害公共利益的方法以保护个人利益免遭侵害的,也可以成立紧急避险。故选项D正确。
7.不法侵害人为多人时,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不包括( )。(D)
A. 实施了最严重侵害行为的人
B. 实施了一般侵害行为的人
C. 在现场助威的侵害者一方的人
D. 现场的旁观者
解析: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者。所以,当不法侵害人为多人时,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既可以是实施了最严重侵害行为的人,也可以是实施了一般侵害行为的人,还可以是在现场助威的侵害者一方的人,但是不能是现场的旁观者。
8.防卫过当不同于正当防卫的特点在于( )。(A)
A. 限度条件
B. 时机条件
C. 主观条件
D. 对象条件
解析:《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可见,防卫过当不同于正当防卫的特点在于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即不符合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9.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D)
A. 制伏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 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 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 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解析:所谓不法侵害,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既包括构成犯罪的严重不法行为,也包括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类的不法行为;既包括基于故意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也包括基于过失实施的侵害行为。因此,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也是不法侵害。故选项D的判断有误,属于应选项。
10.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1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构成抢夺罪
D. 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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