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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犯罪客观方面)模拟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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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犯罪客观方面)模拟试卷1

单项选择题

1.关于不作为犯罪,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D)

A. 路人甲看见某商场发生火灾而不报警,导致商场全部被烧毁。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B. 成年人乙主动带邻居小孩出去游泳,小孩掉入水里,乙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拉小孩出水,致使小孩被淹死。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 丙路遇一弃婴,将其抱到附近的儿童福利院门后匆匆离开,弃婴因为天冷而被冻死。丙构成不作为犯罪

D. 路人丁意外撞倒刘某后没有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导致刘某流血过多而亡。事后查明,即使丁将刘某及时送往医院,也不可能挽救其生命。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解析:路人甲看见某商场发生火灾而不报警,导致商场全部被烧毁,甲与脆弱法益之间并无特定的依赖关系,故不具有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因此A项错误。B项的错误在于,成年人乙主动带邻居小孩出去游泳,小孩掉入水里,乙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拉小孩出水,致使小孩被淹死,乙有作为义务,也有履行作为义务的能力,故构成不作为犯罪。C项的错误在于丙系一路人,并未给弃婴生命增加风险,故无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D项中的路人丁因为缺乏结果避免可能性,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因此D项正确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 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 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的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 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之危险的现实化,显而易见,甲故意伤害王某行为的现实化结果是人身伤害,而不可能包括财产损害,换言之,三某财产损失的结果不在甲故意伤害行为的“射程”内,因而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而只能归责于随后的乞丐的盗窃行为。所以,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中,李某遭遇乙等人的凶器砍杀,被逼至江边,无奈跳江。表面上看,介入因素对引起结果具有直接影响力,但于能认定乙等人的行为具有引起这一介入因素的危险性,或者说被害人所作出的反应行为是对行为人行为的合理反应而非异常的反应,因而应肯定因果关系的存在。故B选项错误。C选项中,交警依职权接管了丙的驾驶活动,对此后丙在其支配下的驾驶行为及结果负责。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中,陈某汇款是丁的敲诈勒索行为所引起,陈某并因此遭受财产括失,所以,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D选项表述错误。

3.铁路扳道工因和恋人分手饮酒喝醉,未能及时扳道,致使火车相撞,构成犯罪。其义务来源于( )。(D)

A. 法律规定

B. 法律行为

C. 先行行为

D. 职务上或者业务上的要求

解析: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者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这种义务一般由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加以规定。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同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不同,其区别在于: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是以行为人所担任的职务或从事的职业为前提的,行为人只有在履行职务或从事业务期间才谈得上对这种义务的违反;行为人在非执行职务或者从事业务期间,谈不上对这种义务的违反。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如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及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保密法规定的保护国家秘密的义务,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向国家依法纳税的义务,这些一般都以某种特定的身份为前提,具备此种特定的身份者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履行义务,否则就构成不作为犯罪。

4.甲、乙积怨较深。一日甲见乙被人砍伤在路边,奄奄一息,但未死亡。甲未采取任何措施而走开,后乙因失血过多而死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A. 甲的行为构成作为犯罪

B. 甲构成见危不救罪

C. 甲仅违反了道德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D. 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解析: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行为人负有特定的法律义务,这种特定的法律义务主要包括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规定的义务,因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因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本案中,甲并无救乙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其不救人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

5.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 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 甲违法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 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 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解析:选项A错误:乙在被伤害后被警察送往医院,结果出现了介入因素(途中车辆遭遇故障),导致乙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死亡。很显然,该介入因素是异常的,因而不能认为甲的行为和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选项B错误:在公路上,车辆往来属于正常现象,倒在路中央的丙被过路车辆碾压的可能性极高。而丙昏倒在路中央是甲造成的,因此,是甲的行为导致丙处于高度危险中,即使乙车超速,此介入因素也不具有异常性。因此,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选项C错误:因果关系是对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客观上是否存在引起与被引起关系的判断,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预见、能否预见没有关系,只要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客观上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即使是由行为人无法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也应当认为存在因果关系。选项C中,甲以杀人故意开枪,客观上导致丙中弹身亡,即使是由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也应当认为存在因果关系。D选项中,乙的死亡结果是乙的自杀行为直接所致,而非甲的投毒行为直接所致。也就是说,乙自杀行为的介入阻断了甲的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投毒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D选项表述正确。

6.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C)

A. 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 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 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 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解析:A选项中的甲没有救助武某的义务,因此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故A项不选。B选项中的乙同样没有救助周某的义务,因此乙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故B项不选。C选项中,贺某溺亡于深水区是丙的行为造成的,丙应当为其先行行为负责,因此丙构成不作为犯罪,故C项当选。D选项中,秦某是成年人,虽然丁与秦某一同漂流,但是秦某应当对漂流活动所蕴含的风险自我担责,丁某并非负有刑法上的作为义务,因此,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D项不选。

7.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A. 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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