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刑法的效力、犯罪客体)模拟试卷1
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可以不予追究的是情形( )。(A)
A. 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B. 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C. 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D. 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解析:我国《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但必须是( )。(C)
A.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B. 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
C.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
D. 犯罪地国家未对其予以处罚的
解析: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可见,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侵犯我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有条件的:(1)罪行严重,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2)犯罪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据此,选项C是正确答案。
3.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B)
A. 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B.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C. 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不适用
D. 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的所谓的“特别规定”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变通或补充的规定;(3)刑法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4)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4.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D)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新兼从轻原则
D. 从旧兼从轻原则
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据此规定,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因而选项D是正确答案。
5.某国驻华使馆一等秘书甲,参与了我国国内某犯罪集团的绑架、抢劫犯罪。对甲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解决?( )(B)
A.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 适用其本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D. 直接驱逐出境
解析:甲系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根据《刑法》第11条的规定,此类人员的刑事责任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所以,选项B是正确答案。
6.李某因倒卖外汇于1995年9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A. 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B. 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C. 撤销原判,改为无罪
D. 考虑李某已服刑2年,改判有期徒刑2年并予释放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但我国《刑法》第12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可见,从旧兼从轻原则只适用于“未决案”,即法律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案件。《刑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有效判决继续有效,不涉及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因此,对于“已决案”,以法律发生变化为由申诉的,申诉不能成立。对“已决案”提起“再审”的,仍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不适用事后法。
7.甲实施犯罪在1997年9月30日之前,但至1997年《刑法》施行后才被审判。根据新旧刑法的规定,处刑相同。对甲应适用( )审判。(B)
A. 新刑法
B. 旧刑法
C. 新刑法和旧刑法
D. 新刑法或旧刑法都可以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我国刑法在溯及力的问题上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亦即对于法律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案件,原则上适用旧法。只有在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处罚较轻时,才适用新法。由此,新、旧法规定的处刑相同的,应适用旧法。所以,本题应选B选项。
8.甲系巴西公民,因多次组织在本国实施恐怖活动,被巴西有关当局通缉。甲于2016年到中国旅游。巴西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逮捕甲。经查,甲从未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过犯罪活动,也从未在中国实施过犯罪。我国警方对甲采取的下列措施中错误的是:( )。(A)
A. 将甲驱逐出境
B. 在本国对甲进行起诉和审判
C. 将其引渡至巴西
D. 将甲逮捕
解析: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根据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恐怖活动犯罪、毒品活动犯罪、劫机以及海盗犯罪等国际犯罪,我国都可以对之行使刑事管辖权。对于国际犯罪,奉行“或起诉或引渡”原则,因而我国可对甲予以逮捕、起诉和审判,也可将其引渡到巴西。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9.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条件地依法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根据的原则是( )。(C)
A. 属地管辖原则
B. 属人管辖原则
C. 保护管辖原则
D. 普遍管辖原则
解析:我国《刑法》第8条是我国刑法关于保护管辖原则的规定。
10.虽然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是基于( )。(B)
A. 属地管辖原则
B. 普遍管辖原则
C. 保护管辖原则
D. 属人管辖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普遍管辖原则的适用问题。《刑法》第9条是我国刑法对普遍管辖原则的规定。在刑法空间效力原则中,普遍管辖原则处于补充地位,只针对少数国际犯罪。在不能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时,才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本题中,题干所给条件“虽然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显然排除了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的适用。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行使刑事管辖权时,只能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
11.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D)
A. 属人管辖
B. 保护管辖
C. 普遍管辖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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