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卷一(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33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渊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
A.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从性质上讲属于国际商业惯例
B. 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均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C. 国内判例属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D.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不包括国内立法
解析:《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属于国际商业惯例,故A项正确。不是所有的联合国大会的决议都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只有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文件才属于,故B项错误。国内判例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故C项错误。国内法中的涉外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故D项错误。
2.中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法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选择适用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甲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甲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中国某港口装船,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甲公司取得单据后办理了议付。次日甲公司接到乙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被雷击起火,货物全部烧毁,要求甲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甲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依国际惯例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乙公司应向中国甲公司提出索赔
B. 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 船方对火灾造成的货物损失是免责的
D. 乙公司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起的一切风险
解析:货物的损失与甲公司无关,故A项错误。当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货物的风险已从甲公司转移给了乙公司,因此,应由乙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故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因此,乙公司不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故C项错误。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故D项错误。
3.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守约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D)
A. 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原合同价与转卖合同价之间的价差
B. 守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赔偿合同价与市价之间的价差以及其他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C. 守约方可获得的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D. 守约方有权对其实际遭受的、违约方缔约时理应预料到的所有损失获得赔偿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七十五条规定:“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在宣告无效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买方已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货物,或者卖方已以合理方式把货物转卖,则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和替代货物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因此A项正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适用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因此B项正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七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因此C项正确。损害赔偿的范围不限于因违约导致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还包括预期利润等间接损失,故D项错误。
4.中国森木公司与泰国米丽公司签订了购买1000箱食品的合同,CFR价格条件。由万达公司的“Helen”轮运输,船舶抵达目的港卸货后,森木公司发现这1000箱食品中有270箱食品受潮变坏,其余符合合同要求。经查在承运人的货轮航行过程中,船员在雨天为查看货物状况进入货舱,但是却忘记将舱口的毡布重新盖上,结果雨水进入舱内,130箱食品受损。另外140箱的受潮原因是,航行中由于遭遇恶劣天气造成湿损。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B)
A. 米丽公司应安排货物的运输和保险
B. 对因雨淋而受潮的130箱食品,万达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 对遭遇恶劣天气导致受潮的140箱食品,万达公司应当负责赔偿
D. 万达公司应赔偿受潮变坏的所有270箱食品
解析:在CFR价格下,应由卖方负责运输,但不包括保险,故A项错误。因为这130箱是承运人没有履行谨慎管货的义务造成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故B项正确。因为这140箱的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承运人可以免责,故C项错误。对这270箱,承运人有一部分要承担责任,有一部分不承担责任,因此,称承运人都赔偿是错误的,故D项错误。
5.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
B. 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
C. 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D. 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解析:提单种类中:
(1)记名提单一般不能转让;
(2)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3)指示提单必须背书转让。本题中,根据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可以判断,该提单为指示提单。指示提单转让必须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非经背书不能转,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题中,承运人为乙公司,无单提货人为丙公司,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与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既可要求乙公司赔偿,也可要求丙公司赔偿,故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后,正本提单持有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就货款支付达成协议。在协议款项得不到赔付时,不影响正本提单持有人就其遭受的损失,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协议,但丙公司的破产使得该赔付无法实现,不影响甲公司要求承运人乙公司承担责任,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本题中,乙公司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承担不适用责任限制规定,故D项错误。
6.中国甲公司向欧洲乙公司出口一批中国大米,双方签订CIF合同。在约定的装船日期,甲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大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了水渍险,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这批货物损失应由下列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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