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概述、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模拟试卷1
单项选择题
1.马某购买了某市幸福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后来,因为修建高铁,该小区被拆迁,市政府依法及时向马某支付了补偿金。这体现下面哪项行政法原则?( )(C)
A. 高效便民
B. 程序正当
C. 诚实守信
D. 权责一致
解析:诚实守信原则中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本题中,市政府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又因公共利益(修建高铁)需要将房屋所有权证撤回,对小区实施拆迁,马某的利益因此受到损失,市政府及时对马某予以补偿,这体现的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因此C项正确。
2.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 )(C)
A. 合理行政
B. 高效便民
C. 诚实守信
D. 程序正当
解析: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不得捏造。(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依法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的相应财产损失予以补偿。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诚实守信原则中的诚实原则的要求,与合理行政、高效便民以及程序正当原则并无本质的内在关联。因此ABD项错误。C项正确。
3.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A. 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 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 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 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解析: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比例原则着眼于法益的均衡,体现的是“行政目标实现”与“相对人利益保护”二者之间的平衡,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而非体现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之间的统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因此A项错误。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相对应,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在执行羁束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即合法行政原则)。而比例原则是权衡行政目的与行政手段的过程,就是行政机关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过程。比例原则主要适用于裁量行政行为。因此B项错误。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要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考虑行政合理性,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这与合法行政要求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不同。因此C项错误。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相对应,是指整个社会、一切人和组织都服从和遵守体现社会正义的理性法律的统治。合理行政原则,强调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政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也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因此D项正确。
4.下列有关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
A. 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之一
B. 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组织权利义务的决定
C. 合理行政原则属于行政法治的范畴
D. 行政效能原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之一
解析: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因此A项错误。其他选项均为正确说法。
5.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B)
A. 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 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 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 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解析:民事活动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行政行为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故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故A项错误。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更要注重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体现立法目的,实现公平、正义、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实质行政法治,故B项正确。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合理行政原则也不例外。合理行政原则是合法行政原则的重要补充和发展,并非与合法行政原则毫无关联,故C项错误。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而不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故D项错误。
6.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公司逾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强拆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 )(B)
A. 撤销判决
B. 确认违法判决
C. 履行判决
D. 变更判决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由于大棚已经拆除完毕,无法复原,因此具有不可撤销的内容,符合第(一)种情形,所以应判决确认违法。故A项错误,B项正确。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不作为案件中,本案显然不符合适用条件。因此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本案中的强拆行为显然不符合此条件。因此D项错误。
7.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A. 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 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 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解析:本案中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加收超标准排污费不是行政处罚,属于我国《环境保护法》排污收费制度中的行政征收行为。因为达标排放是当事人本就应当遵守的义务,当事人超标准排污,国家为了治理环境作出巨大投资,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没有给其增加新的义务,因为是当事人自己本来就该做的,不符合行政处罚“惩戒性”的要求。因此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本题中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所以,本案中,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原决定作出判决。因此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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