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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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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刑法(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模拟试卷2

单项选择题

1.关于冒充军人诈骗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A. 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B. 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

C.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要求有骗取财物的目的

D.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解析: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因此A项正确。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应当认定为抢劫持航空器罪。因此B项错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通常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限于只能是出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C项错误。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招摇撞骗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D项错误。

2.曹某等人经密谋后,分别购买作案工具迷彩色三菱吉普车、假军车牌照、假军服、头盔、警棍以及证件等物,伪装成军队纠察人员,以查假军车为名,让多人缴纳“罚款”。有人不缴纳罚款,曹某等人即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对于曹某等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骗取他人缴纳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B. 骗取他人缴纳罚款的行为,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C. 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D. 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解析:曹某等人冒充军人骗取他人缴纳罚款的行为,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行为,因为使用了暴力,根据司法解释,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3.对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 该罪只能发生在平时,不能发生在战时

B. 本罪的主观目的可以是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C. 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不构成该罪

D.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情节特别严重的,也不会被判处死刑

解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主观目的可以是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因此B项正确。

4.某报社为国有事业单位,该报社广西记者站是该报社的派出机构,唐某即该记者站的工作人员。唐某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访过程中利用某市粮食系统一些问题害怕上报、曝光的心理,索取区县粮食局共计10余万元现金。关于唐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 受贿罪

B. 唐某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犯罪

C. 贪污罪

D. 侵占罪

解析:受聘于属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其采访、报道等活动属于履行公务,依法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5.甲为某市副市长,在代表该市到其他省、市进行招商引资活动中,多次接受对方省、市赠送的礼品,价值50万元,应当交公而没有交公。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侵占罪

B. 受贿罪

C. 贪污罪

D. 职务侵占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故甲的行为符合这一规定,构成贪污罪。

6.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 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 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 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解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实施犯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王某为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设备的实际数额为6万元,所以贪污的数额应认定为4万元。因此AB项错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刘某为王某的贪污提供协助,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因此C项正确。刘某仍在继续履行采购合同,且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故刘某不构成诈骗罪。因此D项错误。

7.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

B. 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

C. 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

D. 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贪污罪与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具体表现为主管、管理、经营、经手等便利条件。管理指负责保管、处理及其他使公共财物不被流失的职务活动。甲虽然没有使用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并不能改变其利用“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这一事实,因此,甲的行为属于“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即“监守自盗”,成立贪污罪。因此C项正确。

8.甲设立A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因有事相求于乙,甲提出将10%股权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乙,乙同意并办理了注册登记。之后乙持有的股票的价格涨到了200万元。甲又以60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部分股权。乙的受贿金额是多少?( )(C)

A. 200万元

B. 600万元

C. 500万元

D. 400万元

解析:犯罪故意仅仅存在于行为当时,故收受贿赂时的数额标准,应认定为受贿、行贿的犯罪数额。本题中,乙受贿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收受10%的股权。根据《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乙收受10%的股权价值100万元,并且将该股权办理了注册登记,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时受贿已经完成,受贿金额为100万元。之后股价增值上涨为200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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