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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模拟试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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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模拟试卷20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部法律第一次确立了我国的听证制度?( )(C)

A. 《专利法》

B. 《环境保护法》

C. 《行政处罚法》

D. 《行政诉讼法》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4条较早规定了听证制度。其他规定了听证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第三节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价格法》第23条要求建立听证会制度,适用于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立法法》第67条规定行政法规起草过程中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听证会的形式;《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6条规定了起草规章听证会的组织程序。

2.行政决定程序和行政执行程序,是按照( )标准对行政程序所作的划分。(A)

A. 行政程序的时间

B. 行政程序的内容

C. 行政行为的时间位置

D. 行政程序所规范的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

解析:根据行政程序的时间,可将其分为行政决定程序和行政执行程序;按照行政程序的内容,可将行政程序分为听证程序、调查和决定程序、行政执行程序;根据行政行为的时间位置,可以将行政程序分为事前行政程序和事后行政程序;根据行政程序所规范的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可将行政程序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和外部行政程序。

3.下列哪一项不是行政听证主持人的权力?( )(B)

A. 决定在何时、何地举行听证,中止听证及终止听证的权力,并将有关的通知及其附属材料及时送达给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B. 根据听证的证据,依据事实、法律、法规,对案件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

C. 传唤证人,传唤与案件的处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更换当事人

D. 就案件的事实或与之相关的法律进行询问、发问

解析:B项是行政听证主持人应承担的一项义务,而不是权力。一般来说,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方面拥有以下权力:(1)决定在何时、何地举行听证,中止听证及终止听证的权力,并将有关的通知及其附属材料及时送达给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2)有权传唤证人,传唤与案件的处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更换当事人;(3)有权就案件的事实或与之相关的法律进行询问、发问;(4)有权维护听证的秩序,对违反听证的人员进行警告或处理;(5)有权调查取证等。听证主持人的职责与义务主要有:(1)将与听证有关的决定、通知及有关材料依法及时送达给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2)做好听证笔录;(3)根据听证的证据,依据事实、法律、法规,对案件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

4.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4条规定:“为机关履行调查或追诉职责的职员或其代表,不得参与该案或与该案有事实上联系案件的裁决,不得对这类案件的裁决提供咨询意见,或提出建设性裁决;除非作为证人或律师参加公开的程序,也不得参加机关根据本编第557条规定对该案进行的复议。”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程序的哪一基本制度?( )(D)

A. 辨明制度

B. 完全职能分离制度

C. 告示制度

D. 内部职能分离制度

解析:职能分离制度包括完全职能分离和内部职能分离两种模式。其中,完全职能分离是指行政案件的调查、审查与裁决,分别交由两个相互完全独立的机构行使的一种制度;内部职能分离是指在同一行政主体内部,由不同机构或人员分别行使案件调查、审查与裁决权的一种制度。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采用了内部职能分离制度。故D当选。A项辨明制度为日本所独创,渊源于美国听证制度中的陈述性听证。与听证制度不同,辨明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书面审理为原则;由行政机关直接进行裁决,而无须审、决分开;具有比听证制度更多的职权调查主义色彩;相对人有陈述意见的机关,没有交叉询问程序。C项告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决定前后,将有关事项通知相对人的制度。

5.下列哪一项信息是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A)

A. 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B. 社会公益事项建设情况

C.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D.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15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2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8项: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因此,只有选项A属于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6.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A. 甲公司应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 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 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 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见,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不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当事人可直接起诉。A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本案属于第3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一审法院如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表述过于绝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14、15条规定,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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