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试卷二民法(综合)模拟试卷5
单项选择题
1.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指( )。(B)
A. 知识产权是无形的
B. 其客体智力成果是没有物质形态的
C. 其客体智力活动是没有物质形态的
D. 其客体智力创造过程是无形的
解析: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其客体是智力劳动成果,故其无形性也就是其客体智力成果是没有物质形态的。
2.下列哪项属于民法上的物?( )(D)
A. 商标
B. 镶在嘴里的金牙
C. 天上的星星
D. 池塘中的鱼
解析:民法上的物是指可以由民事权利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料。它与自然界的物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物存在于人身之外;
(2)物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
(3)物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4)物以有体物为限。
A项中,商标不属于有体物,将其印刷在产品或宣传单上只是以有形的载体来表现商标这一智力成果;B项中,嘴里的金牙与人体结合,是人身体的一部分,不属于存在于人身之外的物;C项中,天上的星星不能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法的是( )。(C)
A. 专利权法律制度
B. 商标权法律制度
C. 合同法律制度
D. 版权法律制度
解析:知识产权的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4.下列关于物权特征的阐述,错误的是( )。(A)
A. 物权具有永久性
B. 物权是绝对权
C. 物权是对世权
D. 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
解析:A项错误,物权中只有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其他的物权并不具有永久性。BC两项正确,物权是“对世权”,“对世权”又称“绝对权”,即权利主体只有一个,而义务主体为不特定的第三人,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物上权利行使的干涉,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故称“对世权”。D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由此可知,物权是一种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5.张某死后留下的下列财产中,不属于遗产的是( )。(B)
A. 自购商品房一套
B. 租赁的汽车
C. 著作数本
D. 股票账户中股票若干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租赁的汽车不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
6.下列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D)
A. 十四周岁以上的公民
B. 已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C.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7.甲的承包地被乙的承包地所包围,在承包时,有一条小路通往甲的承包地。甲为了方便大型收割机通过,与乙签订了一份协议以拓宽小路,甲一次性支付乙5 000元。甲通过该合同所取得的权利为( )。(D)
A. 土地使用权
B. 相邻权
C. 所有权
D. 地役权
解析:A项错误,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题干中甲的权利不属于土地使用权。B项错误,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题干中甲使用其原有小路是相邻权的体现,而支付价款以拓宽小路取得的权利不属于相邻权。C项错误,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题干中甲的行为并不是取得了所有权。D项正确,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者提高其效益而依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题干中甲通过使用乙的承包地拓宽通行道路,并按照合同向乙支付价款,完全符合地役权的特征。
8.曾某与左某的院子仅一墙之隔,曾某在自家园中种石榴树,石榴树枝伸展到左某院内,左某在自家院中摘石榴吃,因而和曾某发生争执。曾某和左某争执的问题在民法中称为( )。(B)
A. 共同所有
B. 相邻关系
C. 按份共有
D. 区分所有
解析: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时,相互给予方便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曾某和左某争执的焦点是宅基地相邻产生的地上附着物的天然孳息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9.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其代理行为( )。(B)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解析: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产生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受权之责的代理。本题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其行为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本人而非行为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效果。
10.甲为刚出生的小婴儿,对于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A. 甲有民事权利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B. 甲无民事权利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
C. 甲有民事权利能力,也有民事行为能力
D. 甲无民事权利能力,也无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甲出生时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甲无民事行为能力。
11.下列选择中,有关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B)
A.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B.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D.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因此,B项说法不正确。
12.甲、乙二人同在山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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