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职业资格涉税服务实务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8
简答题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0月10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已取得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款项已支付。10月29日,该材料验收入库,该工业企业进行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2)10月23日,依据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被收回土地,取得财政补偿收入1000000元。
(3)本企业非独立核算食堂对外营业,10月发生了对外餐饮服务收入50000元。
问题:
1.该企业对业务(1)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编制相应调整分录。
会计处理正确。当月购进原材料当月入库,会计分录正确。
解析:
2.该企业应如何缴纳业务(2)、(3)的营业税?应缴税款分别为多少?
①被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财政补偿,不征营业税。
②餐饮服务收入应纳营业税=50000×5%=2500(元)
解析:
3.根据问题(2)计算的应缴税款,编制该企业计提和缴纳营业税的会计分录。(2011年)
①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500
②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500
贷:银行存款 2500
解析:
某注册税务师于2008年2月对企业2007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12月份将福利部门领用的材料成本2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由于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2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2007年底企业的在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是100000元。完工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是500000元,当期的已销售产品成本是400000元,假设该企业已经结账。
问题:
4.按“比例分摊法”计算错账调整金额在相关环节分摊的分配率、分摊数额。
分摊率计算:
分摊率=多计生产成本数额÷(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本期产品销售成本)=20000÷(100000+500000+400000)×100%=2%
各环节的分摊数额:
在产品应分摊数额=100000×2%=2000(元)
产成品应分摊数额=500000×2%=10000 (元)
12月产品销售成本应分摊数额=400000×2%=8000(元)
解析:
5.做出跨年度账务调整分录。(2009年)
调整相关账户:
借:应付职工薪酬 23400
贷:生产成本 2000
库存商品 1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
解析:
某代理记账公司业务人员向注册税务师提出了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涉税问题:
问题:请根据税法规定分别予以回答。(2012年)
6.某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解析:
7.某加油站管理公司经营用车辆所耗用汽油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还是按视同销售货物处理?
该行为不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也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不需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
解析:
8.某市最近遭遇了较强降雨,甲公司虽将货物全部存于仓库做好了相关措施。但仓库仍浸水。导致存货无法使用而损失,请问这种损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因为较强降雨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公司已经做好管理措施,所以发生的损失不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解析:
9.企业在办公楼内安装了视频会议系统,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视频会议系统是否要作为建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是否能够抵扣?
购入的安装视频会议系统若是以办公楼为载体需安装在办公楼内的配套设施,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若是单独放置于办公室中使用,不属于建筑物的组成部分,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析:
甲省A股份公司系生产中央空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向外省乙市B工厂销售中央空调并负责安装,双方签订合同显示:中央空调及安装费总价为300万元,其中中央空调含税销售额为250万元,安装劳务费为50万元。2011年8月A股份公司持其主管国税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省乙市B工厂的主管地方税务局报验登记。2011年9月安装完工。
问题:
10.甲省A股份公司此项销售并安装中央空调业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分别是多少?上述税款纳税地点在哪里?
缴纳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250÷1.17=213.68(万元);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50万元;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为甲省A股份公司机构所在地;营业税的纳税地点为劳务发生地,即外省乙市B工厂所在地。
解析:
11.甲省A股份公司在乙市的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发票时,应提供哪些资料?发票开具金额是多少?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须向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本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开具的金额为50万元。
解析:
12.乙市B工厂的主管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征收哪些税费?各自的计税(费)依据和税率(征收率)是多少?(2012年)
乙市B工厂的主管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50万元,税率为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缴纳的营业税税额=50×3%=1.5(万元),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也是缴纳的营业税税额1.5万元,征收率为3%。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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