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高级经济实务(金融)模拟试卷2
论述题
材料一: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材料二:2020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指出,2019年,我国不断强化宏观审慎管理体制和政策框架,成立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持续完善风险监测识别体系,不断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妥善采取并不断校准多项宏观审慎政策措施。
问题:
1.结合材料,简述我国积极构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含义及兴起背景。
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是指通过协调配合使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来实现经济稳定和金融稳定的双重目标。
“双支柱”调控框架的兴起: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普遍意识到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在“时间”(顺周期性所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和“空间”(机构间的关联性所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上存在复杂的关联,暴露了以维护价格(经济)稳定为主的传统货币政策存在的缺陷,同时将追求降低过度顺周期性和跨机构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政策推向关注焦点。由此达成基本共识——除货币政策外,中央银行还应将宏观审慎政策作为调控手段,从而实现其价格稳定和金融稳定的双重职能。
解析:
2.简述“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有效性是如何体现的,以及它的特点是什么。
(1)“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有效性:宏观审慎政策有助于调节货币政策目标,避免非理性的、无序的金融市场行为导致的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乃至失效情形的发生。货币政策能够为宏观审慎政策提供重要支持,货币政策通过保证通货膨胀水平的稳定,为宏观审慎政策提供良好的操作环境,降低其实施成本。
(2)国际上已有的“双支柱”实践呈现出以下特点:
①货币政策在“双支柱”体系中是基础性手段,宏观审慎政策正处于探索完善阶段,在形成足够成熟的制度性框架之前,宏观审慎政策主要发挥配合、补充或强化货币政策的作用。
②随着近年来金融对实体经济影响的日益深化,宏观审慎政策的使用频率不断上升,工具数量持续增加。宏观审慎政策正逐渐成为重要的常规性调控手段之一,其发展成为与货币政策并重的“政策支柱”是大势所趋。
解析:
3.请对我国“双支柱”调控框架的含义和具体实践情况展开叙述。
(1)我国的“双支柱”调控框架主要有三层含义:
①改革和完善传统的货币政策,构建新型货币政策框架(即货币政策支柱)。
②改革和完善传统的金融调控政策,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即宏观审慎政策支柱)。
③在一个统一的政策框架下,突出“双支柱”的充分协调和密切配合。
(2)从我国实践情况来看,“双支柱”相互促进,创造出更丰富的政策工具。例如:
①央行除推动货币政策调控方式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之外,还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抵押补充贷款、中期借贷便利和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等多种新型货币政策工具。
②将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并将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纳入MPA框架之中,制定和实施了以住房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③在货币政策作用不明显的情况下,根据宏观调控重点,在MPA的评估中增加相关因子,有效引导金融机构主动调整信贷结构。
解析:
案例分析题
材料一:党的十九大以来,银行保险机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稳步提升,关键领域改革持续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明显成效。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不平衡、不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面临多重挑战。
材料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问题:
4.《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包括:
(1)坚持回归本源。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2)坚持优化结构。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3)坚持强化监管。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底线,精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银行业和保险业稳健发展。
(4)坚持市场导向。遵循金融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5)坚持科技赋能。转变发展方式,为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解析:
5.《指导意见》是如何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的?
《指导意见》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的措施包括:
(1)优化大中型银行功能定位。
①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明确细化业务边界,严格执行交办程序,落实开发性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分账管理、分类核算要求,强化法规约束、资本约束和市场约束,有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薄弱环节。
②大型商业银行要在“做强”上下功夫,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特色和客户需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各业务条线、各子公司的服务整合、流程衔接和系统融合,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③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发展线上业务,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④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坚持差异化市场定位,实现特色化经营,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模式,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2)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
①城市商业银行要建立审慎经营文化,服务地方经济、小微企业和城乡居民。
②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③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
④优化社区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延伸服务网络,为社区企业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⑤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银行发起设立。
⑥稳妥推进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
(3)强化保险机构风险保障功能。
①保险机构要回归风险保障本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和长期稳定资金。
②支持发展相互保险、健康和养老保险等机构。
③推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
④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快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
⑤增强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供给能力,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扩大巨灾保险试点范围。
⑥保险机构要提升风险定价、精细化管理、防灾防损、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精准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各领域的保险需求。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8543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