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经济法)模拟试卷363
单项选择题
1.甲、乙双方在2023年3月31日签订合同,2023年5月31日发现有重大误解,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的最后期限是( )。(A)
A. 2023年8月29日
B. 2024年4月30日
C. 2024年3月31日
D. 2023年7月29日
解析:本题考查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张某与刘某2023年3月1日约定,当张某儿子小张考上大学后,张某就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变现,立即归还其所欠刘某的20万元债务。小张在7月19日收到录取通知书,7月22日张某将汽车变卖,但取得变卖的车款后仍未归还刘某20万元,此时刘某对张某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是( )。(B)
A. 2023年3月1日起
B. 2023年7月19日起
C. 刘某要求张某归还之日起
D. 2023年7月22日起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起算。附条件之债或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之日起算,本题中,2023年7月19日条件成就,应该从当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小刚今年满了8周岁,智力正常,但患有心脏病。下列关于小刚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C)
A. 小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小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小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小刚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小刚8周岁,因此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特定机构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该特定机构是( )。(A)
A. 董事会
B. 监事会
C. 股东会
D. 审计委员会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相关机构对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定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C)
A. 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 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C. 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有限制的,其转让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D.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转让的限制。选项A错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选项B错误,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选项D错误,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只是特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6.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D)
A. 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B.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C.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D.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
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与转让。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7.下列关于公司税后利润分配顺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A. ①提取法定公积金②提取任意公积金③向股东分配利润
B. ①提取任意公积金②向股东分配利润③提取法定公积金
C. ①提取法定公积金②向股东分配利润③提取任意公积金
D. ①提取任意公积金②提取法定公积金③向股东分配利润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税后利润分配: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②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③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8.某普通合伙企业由张某、赵某、黄某共同出资设立,合伙协议约定委托合伙人张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张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D)
A. 只能由张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 赵某、黄某有权监督张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 张某应当定期向赵某、黄某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D. 张某可以自行决定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选项A正确,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选项B正确,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选项C正确,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选项D错误,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
9.2023年6月,自然人甲、乙、丙设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30万元,丙出资90万元,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2024年6月,合伙企业拟分配利润,此时甲、乙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丙已向合伙企业出资60万元,在甲、乙、丙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下列关于此次利润应如何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A. 甲、乙、丙应按1:1:2的比例分配
B. 甲、乙、丙应按1:1:3的比例分配
C. 甲、乙、丙应接1:1:1的比例分配
D. 甲、乙、丙应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度分配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甲、乙、丙实缴出资比例是1:1:2。
10.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后来,甲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乙变更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的合伙人身份转换,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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